南都讯 近日,惠州市应急管理局通报四起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情典型案例,提醒公众春季森林防火形势严峻,违规用火不仅可能引发严重生态灾难,还将面临刑事追责及巨额赔偿。清明节及“五一”假期临近,市民需提高防火意识,切勿以身试法。
博罗县杨村镇 旅客随手丢烟头引燃24亩山林
2024年11月7日,广河高速杨村段一处边坡因过路旅客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引发火情。火势迅速蔓延,过火面积达24亩,植被多为桉树及杂灌。经市、县、镇三级消防队伍联合扑救,3小时内明火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该事件再次警示:小小烟头足以酿成大祸。
仲恺高新区 人为纵火致14亩林地被毁
2024年12月10日,仲恺高新区潼湖镇琥珀村发生人为纵火事件,过火面积约14亩,涉及桉树林及荔枝园。市森防办紧急调派超200名救援人员,历经3小时扑灭火情。目前,纵火者已被立案调查,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惠东县多祝镇 祭祀燃放爆竹引发山火
2024年12月17日,惠东县多祝镇嶂背村村民因祭拜后燃放爆竹,引燃山脚杂草,火势一度威胁周边山林。经县镇两级救援力量全力扑救,1.5小时内火情被控制。此类传统祭祀行为若操作不当,极易成为“生态杀手”。
惠东县多祝镇 机械故障致桉树林火情
2024年12月18日,惠东县多祝镇一桉树园采伐迹地因木材抓勾机线路老化起火,引燃枯枝落叶。省、市、镇四级联动投入204名救援人员及2架直升机参与扑救,2.5小时后明火全线扑灭。事件暴露出生产作业中设备维护疏漏的严重隐患。
惠州市森防办强调,春季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加之清明节祭祀、“五一”假期出游等活动增多,火险隐患陡增。根据《刑法》规定,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构成失火罪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同时需承担生态修复赔偿。
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呼吁市民,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摒弃烧荒、乱丢烟头、违规祭祀等陋习;企业需加强设备检修,杜绝生产环节火灾风险。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12119报警,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采写:南都记者 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