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仍然试图用‘玩笑’的说法来劝服她。”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成都某寄宿制中学初一女生被同学多次用其牙刷刷厕所、拖把、鞋子,受害者家长为了得到一个欺凌认定,几经奔走、逐级申诉,学生、家长和学校拉锯数月,最终几方还是签署谅解备忘录,受害者获得对方的道歉和3000元检测费用赔偿。媒体梳理显示,包括四川成都、德阳等“已将校园欺凌行为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城市,至今均未见校园欺凌上报案例。
本月,四川德阳出台中考新政,将校园欺凌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被认定者无缘省级示范高中。成都亦于2024年3月出台规范,明确考生初中在校期间存在校园欺凌等负面清单行为的,不得列入“择优推荐学生入学高中”名单,并在录取中最后投档。对此,彼时南都评论还刊文主张校园欺凌认定主体的多元参与。
成都的一则疑似校园欺凌事件,最终以多方“劝服”、达成谅解的方式收场,个案的事实与证据究竟如何外界可能很难做出判断,但围绕个案争议牵出的校园欺凌委员会运行状态与效率的问题,却非常值得引起全社会关注。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2017年,教育部等多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各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由其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而该机构由包括校长、教师、家长代表、社区工作者、专家组成。根据规定,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而在个案实践层面,相关机构的出场和具体运作并不令人满意。
据媒体报道,前述涉校园欺凌个案发生后,不仅监护人长时间不知道学校相关机构的存在,“学校没有提,区教育局也没有提”,反倒是有关人员却频繁使用“只是玩笑”的表述进行劝解。家长经12345、教育局等多方申诉换来的,则是一个和派出所、学校和涉事学生家长几方共谈的机会,具体的共谈内容以“劝服”为主。有教育工作者向媒体表示,解决疑似校园欺凌事件的途径,包括调查、协商和教育,“特别严重时才会上报学校进行处分”。
一所学校激活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为什么那样难?其中的逻辑可能并不难理解。有专家表示,校园欺凌的认定流程是由校方履行上报职责,但同时“学校也是此类事件中的利害关系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会因此被督导检查、通报约谈。而据四川广汉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教育局对学校的考核要求,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会扣除相应学校0.1的考核分值,这就“可能影响该校的整体评级和教师绩效”,客观上使得学校面临“上报即被问责”和“不报可能无责”的困境。
“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左右手互搏困境之下,确实难以苛求学校在面临校园欺凌事件的认定、处置问题时立场超然。校园欺凌行为预防与治理,不应仅以出现欺凌案件这个单一结果作为考核、奖惩依据,而应当综合评价学校在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中的应对效率、质量等表现,校方及时发现、准确认定欺凌个案,需要得到更多肯定性评价。让校园欺凌治理的机制真的转起来,欺凌个案的专业认定必须及时引入司法力量,不能到了“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才“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对于是否涉及违反治安管理甚至涉嫌犯罪,更得有专业判断。
编辑:陈邹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