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南都记者从广州交警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广州交警将对30个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点位,在原有抓拍违法行为类型的基础上,新增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短信告知违法当事人配合调查处理。
30个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点位。
南都记者注意到,设置地点包括大德路诗书路路口(西往东)、环市东路479大院路段(西往东)、环市东路479大院路段(东往西)等多地。
据了解,2024年12月30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广州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广州通过延展非机动车道、严查非法改装和增设抓拍设备等方式,加强电动自行车治理。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通讯员 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