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近期,广东部署开展汛前工作,前置一批价值500万元省级救灾物资到20个多灾易灾县(市、区)。
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消息,为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响应速度,切实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最大限度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广东雨窝点空间分布、历年雨情水情灾情及调拨情况综合研判分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会同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于近期向韶关、梅州、清远等13个地市的20个多灾易灾县(市、区)前置了毛巾被、夏服、救灾帐篷、移动厕所、净水机等一批省级救灾物资,总价值约500万元,确保受灾地区救灾物资储备有效支撑应急处置救助工作。
南都此前报道,今年2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做好2025年度汛前准备工作,全力保障全省安全度汛。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汛期一般为每年4月中旬至10月中旬。汛期又分为前汛期和后汛期,前汛期一般是4月至6月,后汛期通常出现在7月至10月。汛期期间,会有暴雨、台风、强对流(龙卷风、雷电、冰雹)等灾害天气。这些灾害天气往往会引发次生灾害,比如山洪、泥石流、滑坡、内涝等。
采写:南都记者 薛凯莹 通讯员 粤应宣
编辑:韦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