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推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向提振消费方面发力,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各城市要按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则,突出本次城市更新的重点内容,聚焦城市老城区,集中打造城市更新的样板项目,形成样板片区。
《通知》还明确,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自2024年以来,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2025年再次补助,体现了财政对城市更新的重点保障”,中指研究院研究总监吴建钦分析认为。
他强调,2025年的定额补助,主要体现了四个方面的特点。第一,补助标准延续区域差异化,但更聚焦老城区,补助的标准额度未发生变化,继续体现了对中西部及超大特大城市的倾斜支持。城市内部来看,2025年新增要求项目具体实施范围需集中在城市老城区。
第二,支持的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宽。2025年除了继续重点支持地下管网更新、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外,也加强了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向提振消费方面发力。
第三,示范城市评选范围扩大。2024年首批仅15个示范城市,且优先覆盖超大特大城市及长江经济带沿线,2025年范围扩展至“大城市及以上城市”,评选不超过20个,新增黄河、珠江流域重点城市。
第四,资金支持方向扩大。与2024年较大不同点是,2025年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城市更新的样板项目建设和机制建设2个方向,除了样板项目,中央资金可用于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资金安排和筹措机制、用地保障和审批机制三类机制建立过程中的相关支出。
“这意味着,城市更新工作全面提速。重点是中央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将急难愁盼的公共设施短板补上,同时在模式上、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入上,将探索出共同出资、谁出资谁受益的模式,资金平衡的模式”,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强调。
他表示,“更重要的是,城市基础设施全面补短板后,将带动数万亿的市场投资和消费,比如老旧小区提升类、完善类的改造,旧城区复兴带来的消费和文旅等。”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王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