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东时间4月12日,美方公布相关备忘录,豁免计算机、智能手机、半导体制造设备、集成电路等部分产品的“对等关税”。这是继美方4月10日暂缓对部分贸易伙伴征收高额“对等关税”以来,对相关政策做出的第二次调整。商务部对此表示,这是美方修正单边“对等关税”错误做法的一小步,敦促美方正视国际社会和国内各方理性声音,在纠错方面迈出一大步,彻底取消“对等关税”的错误做法。
资深财税研究学者黄智文撰文《经济史和实证证明:关税讹诈不会得逞》,从历史和实证分析关税保护对经济发展和产业进步的负面影响。
今年4月份以来,美国对世界各国尤其是针对我国逆现代文明规则而行地使出了极限的关税讹诈大棒,几轮轮番施压,4月11日宣布,将我国输美产品课征高达145%的关税,这是世界经济史前所未见的、粗暴的、荒唐的关税税率。这种极限的关税讹诈必将损人害己,这早已被理论和实证所证明。
早在19世纪中期,法国经济学家巴斯夏提出了著名的“无效铁轨理论”:在法国和西班牙之间课征关税,将抵消法国和西班牙之间修建铁路而降低贸易成本的利益,在本质上是毫无意义的。
同样在19世纪的1841年,德国著名思想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这个保守的德国民族主义经济学家也认识到:“无论要征收何种关税,都应当适度,不要使进口和消费因此而受限制,否则,不但国内的生产能力将受到削弱,而且增加税收的目的也将受挫。”
近两百年来,从亚当·斯密到李嘉图,从弗里德曼到克鲁格曼,几乎每一代的经济学家,无不强调自由贸易对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作为经济史教授的美国财政部部长斯科特·贝森特对此自然非常清楚。然而,现在看到的是,政治立场表态已经超越了专业与科学精神。
这种关税讹诈,会得逞吗?会实现所谓的让美国重新伟大,实现制造业回流吗?一国的经济发展,本质上来说,主要依靠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那么,加征关税,对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有帮助吗?
2016年,法国著名经济学家、哈佛大学教授菲利普·阿吉翁等人,用我国106万户大中型企业1998-2007十年的经营数据对四种政策工具(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关税、银行优惠利率)和全要素生产率进行回归分析,结论是: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与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正相关性,而关税保护和银行优惠利率和全要素生产率不具有相关性。
通俗地说,这个实证研究证明:关税保护不会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进步。
我们可以再用我国走过的路来对这个结果进行常识性检验。
我国是2001年加入WTO的。2001年,我国的平均关税税率是13.84%,而加入WTO之前的1998年平均关税税率是19.48%,2000年是18.68%,这个平均关税水平是比较高的。
那么,在这个高的关税水平下,我国的汽车等产业发展起来了吗?答案是,没有!
在上世纪90年代,一部进口的桑塔纳轿车在香港售价只有10万元人民左右,而在内地销售则要30万元,这是因为,在加入WTO 之前,我国对进口汽车课以高额的进口关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当这辆汽车报关进口进入到文锦渡口岸时,完税后价格已经到了25万元。所以,进入流通环节销售价格30万元,就很正常了。但是,即使在如此高关税的保护下,那时我国的汽车产业依然是孱弱的。
加入WTO后,我国逐年下调平均关税税率,2002年是13.58%,2003年是12.23%,2004年是10.91%,2005年是10.17%,2007年是10.12%,到了2023年,我国平均关税水平下降到个位数:7.3%。
从深圳的发展来看,如手机产业、光伏储能、新能车,都是在计划与管制最小的新的产业领域,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而发展壮大起来的,而不是靠关税保护。
巴菲特曾说,对外课征的关税将最终转化为对内课征的商品税。开征商品税,是一项紧缩的财政政策,不利于经济增长。
可见,历史和实证早已充分证明,关税保护不会促进产业进步和经济发展。美国政府的关税讹诈必将损人害己,不会得到好的结果。
作者:黄智文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税务硕士校外导师,资深财税研究员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