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2025年4月14日深圳B01版。
近日,福田区发布《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组织配租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5月4日。意见稿中,福田区提出采用“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
货币补贴可申请累积补贴不超过三年
实物配租,就是房屋配租,是指区政府面向福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或者单位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租单位)应当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安排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以下简称入住人)居住、使用。
货币补贴是指面向符合条件的人员筹集社会存量住房,经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确认的房源,给予申请人发放社会存量住房筹集补贴(以下简称筹集补贴)。申请人以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名义申请筹集补贴。两人及以上合租单套住房的,承租人应当确定一人作为筹集补贴申请人,不得重复申请。
货币补贴与公租房退库补贴一样,可申请累积补贴不超过三年,1人最高补贴50400元租金,2人及以上最高93600元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次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保租房以70㎡以下的套(间)为主
申请筹集补贴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或者列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二)与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已签订有效全职用工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按照规定在福田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五)在本市已租赁符合条件的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六)区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采用集中批次配租和日常配租两种方式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70㎡以下的套(间)为主,配租面积结合项目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在配租通告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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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荣梅
设计:邓诗君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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