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再因跨区经营被罚!保险机构为何屡踩跨区经营红线

南方都市报APP • 湾财社
原创2025-04-14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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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旗下分支机构再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人保财险清远市分公司因存在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合计38万元 。四名责任人分别被警告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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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人保财险清远市分公司副总经理黄文健,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9万元;时任人保财险清远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郭邦佼,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时任人保财险清远市分公司副总经理林传斌,因分支机构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时任人保财险清远市分公司机构业务部经理、商业团体保险部经理罗成,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分支机构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5万元。

记者留意到,这距离人保财险旗下分支机构上一次涉及“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罚,时隔不到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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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人为拆分赔案,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三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众所周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区域范围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约束。《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从监管披露信息来看,近两年保险机构因异地展业被罚案例逐渐增多。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23年全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类似案由罚单数量仅为4张。2024年,上升到12张。

2025年以来,监管部门加大对保险机构跨区域经营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14日,已有7家保险机构因跨区域经营被监管处罚。包括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等。

为何涉及“保险机构异地展业”的罚单越来越多?有业内人士表示,通常保险公司在未获批地区缺乏服务网点,可能会影响理赔和服务质量。然而有部分保险机构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相关监管要求重视不足,为了在竞争中获取更多市场份额和利润,淡化了合规经营的意识。

如何加强保险公司的合规经营意识?相关专家曾指出,“重规模、轻合规”的短视文化是保险公司合规问题的根源所在。“许多险企为抢占市场,往往将业绩指标凌驾于风控之上,导致跨区域经营、数据造假等违规行为频发。”因此,保险公司加强合规意识需从“高层战略、中层执行、基层落地”三个方面共同发力。

南都湾财社曾报道,作为财险行业“龙头”,人保财险近年来面临合规风险挑战。接连出现的“天价罚单”与不断出现的同类型的违规行为,暴露出其在销售内控管理、合规管理方面的失控和不足。

在中国人保2024年业绩发布会上,人保集团董事长丁向群表示,人保财险作为中国人保核心主业,必须持续巩固竞争优势,建设保障有力、实力雄厚、结构合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球领先财产险公司。她同时也指出: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加强保险、投资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完善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合规文化建设,带头引领行业合规经营。

年报显示,2024年,人保财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5380.55亿元 ,同比增长4.3%,市场份额为31.8%;实现净利润331.90亿元,创下历史新高;实现承保利润70.85亿元,综合费用率为25.8%。其中,车险业务承保利润93亿元,综合成本率为96.8%,综合费用率为24.2%。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管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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