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信用中国(江门)网站公示,台山悦滨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在东方名成C区(推广名“滨江天悦”)开发中直接收存购房人商品房预售款,被台山市人民政府台城街道办事处罚款28600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台山悦滨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东方名成C区(推广名“滨江天悦”)开发中直接收存购房人商品房预售款,共涉及两户,涉案金额28.6万元。
处罚依据是《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四十条“预售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款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降低或者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处以违法使用款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采写:南都记者 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