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泄愤撞死一家三口案,持续引发关注。4月15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择期宣判。南都记者注意到,此前,受害者家属胡女士曾举着一家三口的照片来到法院前控诉,“儿媳被撞得比车顶还高,我儿子脾、肝、胆碎裂,希望廖某宇被判死刑,还一家三口公道。”
受害人家属曾举着一家三口的照片控诉。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4年10月2日,被告人廖某宇在驾驶过程中于车内与他人发生口角,在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大道加速至129km/h行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三人死亡,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证据,被告人廖某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各方及诉讼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廖某宇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以后,受害者家属表示,希望被告人廖某宇被判死刑。受害者代理律师称,“廖某宇在庭上表示认罪认罚,但没有感受到对方道歉的态度。”
景德镇警方此前曾发布警情通报称,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男,20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勘察、检验鉴定,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第二天,廖某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南都记者注意到,受害者家属胡女士曾举着一家三口的照片来到法院前控诉,“儿媳被撞得比车顶还高,我儿子脾、肝、胆碎裂,这种行为还不能判死刑吗?我只要廖某宇被判死刑,立刻执行。”
胡女士说,”我一定要用我的余生,为儿孙一家三口讨回公道。”
采写:南都记者 薛凯莹
编辑:韦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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