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东莞公积金新政正式施行。距离东莞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已一个多月时间,关于公积金政策“提取变难了”“不够人性化”的讨论还在继续。近日,有市民在东莞问政平台上反映称,“公积金贷款(新政)后,余额只能对冲,无法提取。最近多方咨询,广州、深圳亦可提取,而东莞没有办法提取,希望这个政策可以更为人性化”。
对此,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在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表示,无论是旧模式还是新模式,可提取额度都是不超过实还贷款本息总额,对借款人的提取权益并没有实质性影响。对于“新政不够人性化”等问题,公积金中心回应称,住房公积金政策具有互助性、长期性和公平性。在政策的制定上,不仅要考虑这些因素,还要基于东莞公积金归集资金的能力、资金流动性风险等问题,因地制宜,制定适合当地的政策。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市民正在办理业务。
在后续的政策制定方面,“接下来,我们还会争取扩大公积金首付提取的范围,将一手现房和二手房纳入进来,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一手现房和二手住房的首付款”。公积金中心提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一手现房和二手住房的首付款存在一定的风险,推行这一模式需要打通不少难点堵点。综合研判,打通各个环节,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从总额控制调整为冲还模式
对借款人提取权益并无实质性影响
今年2月28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新政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新政的一大改变在于,将还贷提取调整为报销模式和冲还模式。在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每次提取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贷款本息;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按照约定每月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的资金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本息,直至贷款结清。
新政一出,便迅速引发外界热议,议论的焦点在于政策是否足够便民和人性化。记者了解到,过去东莞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对宽松,仅从额度方面去控制总额,即“总额控制”模式。新政之前,正常还贷期间,只要不超过本金额度,可逐月划扣或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结清后还可提取一次,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还本息总额和结清当月账户余额。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某时间节点的提取总额可能超过实际已还本息总额,比如贷款80万,首期月供还了8000元,但账户余额有10万,则10万元可全额提取。
新政之后,东莞公积金则实施“冲还模式”和“报销模式”。“冲还模式”是指每月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资金直接冲抵公积金贷款还款本息,直至贷款结清。“报销模式”则指的是在正常还贷期内,申请人每月自行还贷,再凭还款流水办理提取;贷款结清后只能提取一次(取至结清当月账户余额);每次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已还本息总额。申请人可选择逐月划扣(限商贷信息互通类)或每半年提取一次。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某时间节点累计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简单来说就是“还多少才能取多少”,账户余额即便较多,也不能超过已还本息额度进行提取。比如贷款80万元,首期月供还了8000元,账户余额有10万元,但首次提取也只能取8000元,之后每月还多少即可提取多少。
换言之,新模式与旧模式最大的区别在于,旧模式只要在不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的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所有金额。而新模式则要求,每次提取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贷款本息,即“还多少才能取多少”。公积金中心告诉记者,此次东莞将公积金还贷提取调整为报销模式和冲还模式,跟过去相比有了较大的改变,这一调整也让部分市民感到些许不适应。“不过长期看,新旧模式的可提取额度都是不超过实还贷款本息总额,对借款人的提取权益并没有实质性影响”。
公积金中心还称,关于公积金推行“冲还模式”一事,最早可追溯到10年前。2015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就提出,要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近年来,全国各省市也陆续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和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推行对冲还贷等业务。“公积金业务要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这个趋势和导向性已经很明确了。东莞实施‘冲还模式’,可以说是顺势而为”。
政策制定需因地制宜
后续将争取扩大公积金首付提取范围
东莞公积金新政出台后,一些公积金账户有较多余额、且新购房的市民觉得“提取不够人性化”,甚至有市民在对比广深等周边城市的公积金政策后,得出了“东莞公积金政策不够人性化”的结论。
记者对比发现,在公积金提取方面,广深莞三个城市的确有不同之处。其中,深圳公积金政策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广州公积金政策则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
对于上述问题,公积金中心表示,每个城市的政策制定都要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和属地化原则进行,不存在哪个城市的政策更为灵活或更加人性化,只能说各有特色。公积金中心提到,对比广州、深圳、惠州等周边城市的公积金政策,东莞的公积金政策整体来说还是比较宽松的,只是这一次还贷提取政策跟原来相比做了一个比较大的调整,自由度相对没有这么高,部分市民一时难以接受也可以理解。
“但总的来说,我们此次的政策调整都是在往国家住建部要求的标准化、规范化去靠拢。而且只要市民有住房需求,有住房方面的实际支出,我们都会给予支持”。公积金中心还称,住房公积金政策具有互助性、长期性和公平性。在政策的制定上,我们不仅要考虑这些因素,还要基于东莞公积金归集资金的能力、资金流动性风险等问题,因地制宜,制定适合当地的政策。
记者注意到,早些年就有个别城市因资金流动性紧张,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按申请时间进行轮候放款。2017年,江苏省兴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公告,因住房公积金业务量激增,资金流动性紧张,为缓解资金压力,从4月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申请时间进行轮候放款,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根据意愿选择“公转商”贷款。近年来,柳州、厦门等城市均提出过,实行公积金贷款轮候制。“一直以来,东莞公积金都没有出现过轮候的情况,这也是我们充分考虑流动性、合规性之后决策的结果”。公积金中心介绍道。
谈及后续在便民服务、政策优化等方面的举措,公积金中心告诉记者,接下来东莞公积金中心将继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部门联动集成更多事项实现一件事高效办,并在“首付提”上进行突破和创新。据悉,此前东莞已出台政策,明确购买本市预售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接下来,我们还会争取扩大公积金首付提取的范围,将一手现房和二手房纳入进来,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一手现房和二手住房的首付款”。据公积金中心介绍,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一手现房和二手住房的首付款存在一定的风险,推行这一模式需要打通不少难点堵点,但给市民带来的便利性是巨大的。综合研判,打通各个环节,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不过,我们相信,好饭不怕晚,待解决了难点,时机合适将会推行这一模式”。公积金中心说道。
采写:南都记者 黄慧萍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