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包装新规6月起施行!包装、回收利用不规范最高罚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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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4-21 17:49

日前,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着重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鼓励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被视为我国快递业绿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强调快递企业在快递包装治理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规定快递包装应当符合寄递生产作业要求和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快递企业通过积分奖励、寄件优惠等方式引导用户重复使用包装物,并对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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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快递业迅猛发展,2024年业务量达1750亿件,已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人均接收快递超120件,但同时也带来包装物大量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制度等多方面措施综合施策、系统治理。

国家邮政局等有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施行、2019年修改过个别条款的《快递暂行条例》主要对快递业发展保障、服务规范和快递安全等事项作了规定,对快递包装问题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难以适应快递包装治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此次主要针对快递包装问题进行专项修改完善,填补制度空白。

据介绍,《决定》的修改主要围绕三点展开: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快递包装带来大量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等问题,健全完善包装管理相关制度机制,为推动快递行业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围绕快递包装设计、生产、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完善制度措施,明确企业以及政府、行业组织、快递用户等各类主体的责任,力求形成全链条治理合力。三是坚持规范引导并重,统筹考虑行业实际和企业承受力等因素,在增强刚性约束的同时发挥好法律制度的引导功能,营造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南都记者留意到,《决定》增加了诸多关于完善快递包装治理原则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条款。例如,针对商品生产端、销售端源头治理不足的问题,增加的第四十条提出:“国家推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商品生产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协同发展,推广商品原装直发,减少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

针对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率较低的问题,增加的第四十二条提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率。”“鼓励在快递经营场所和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其他适当场所设置包装物回收设施设备。”增加的第四十四条提出:“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通过积分奖励、寄件优惠等方式引导用户重复使用包装物。”

针对快递包装行为外部监督不足的问题,规定将快递企业落实快递包装有关管理制度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情况,纳入政府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将快递企业使用、回收包装物等情况纳入行业自律范围,并对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增加的第五十六条提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的快递包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包装物中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制定、实施快递包装操作规范或者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制度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解读认为,快递包装具有使用量大、涉及面广、责任主体多、循环链路长的特点。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有关政府部门、快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商品生产企业、包装生产企业、快递行业组织、消费者等责任主体在快递包装设计与制造、减量与替代、作业与流通、废弃与回收、再生与循环等全链条各个环节上的不同责任,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履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快递包装绿色发展格局。

国家邮政局等有关负责人表示称,为确保《决定》顺利实施,有关方面将着重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抓好宣传贯彻。二是及时完善配套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邮政管理部门将以《决定》实施为契机,通过组织全国性抽查,开展快递包装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推动快递包装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采写:南都记者 傅晓羚

编辑:田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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