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黎秀敏 近日,惠阳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公布了惠阳平潭惠州市贝斯特膜业有限公司“1·12”一般亡人事故调查报告。2025 年 1 月 12 日 ,惠阳区平潭镇怡发华鼎兴科技园区的惠州市贝斯特膜业有限公司车间内发生一起亡人事故,致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63.87 万元。
事故经过:违规操作引发爆炸
事故现场图片
2025年1月11日20时许,涂布车间操作工卢某新与胡某华开始上班准备涂布生产用料;12日06时许,两人接到调配72公斤涂布用料溶剂的任务;06时25分许,胡某华离开调配房去送推车,卢某新独自进行涂布生产用料准备工作;06时26分,卢某新在分装过程中产生静电,静电火花引燃接料桶内乙酸乙酯等有机溶剂及挥发的可燃蒸汽,发生爆炸,致卢某新死亡。
事故原因:违规作业与管理漏洞并存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违规作业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卢某新未按照标准规范作业,泵料过程采用喷溅式放料方式作业产生静电且未有效导除,静电火花引燃可燃蒸汽,引发火灾、爆炸导致死亡。
从更深层次分析,企业存在诸多问题。贝斯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架构不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多家公司任职;未对派遣到华鼎兴公司厂房作业的员工进行有效安全生产管理;调配车间岗位操作规程不完善,对抽放料作业等规定不严格、不明确。同时,未按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岗位操作内容不完善,未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此外,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气动泵出料软管内部导静电金属丝未与气泵端紧密连接、气动泵接地线与气泵端连接处断开等事故隐患,气动泵静电接地措施失效未能保证作业安全。
责任认定:企业和个人均担责
调查报告指出,贝斯特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贝斯特公司主要负责人钟某添,未按规定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此次事故暴露出诸多问题,给企业和相关部门敲响了警钟, 提醒各方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