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男友泼汽油烧伤的恩施女子:对方翻供称第二次泼的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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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4-22 16:49

“湖北恩施女子被前男友泼汽油烧伤”一案持续引发关注。4月22日,该案二审在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此前,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害人陈某某告诉南都记者,二审中被告人当庭翻供,否认二次泼洒汽油一事,“他说第二瓶没有什么汽油,他往里面装了水,要去灭火,才往我身上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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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烧伤后的陈某某。

一审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覃某某与被害人陈某某曾为男女朋友关系。2023年7月左右,二人出现感情纠纷后分手,覃某某对陈某某仍然纠缠。同年10月18日,覃某某又到陈某某的公司纠缠陈某某,陈某某报警,后二人在当地派出所调解,覃某某承诺不再纠缠陈某某。

事后,覃某某心有不甘,当晚躲到陈某某宿舍外偷听陈某某与他人通话,发现其与其他男子言语密切,遂心生怨恨,产生了杀死陈某某后同归于尽的想法。后覃某某在白杨坪镇一宾馆开房,期间产生过犹豫,后骑车回到恩施市金水湾小区家中,拿了一把水果刀,拿出两个饮料空瓶,在其本人的摩托车中抽出汽油装满一瓶半后骑车返回白杨坪镇的宾馆。

次日7时许,覃某某携带水果刀和一瓶半汽油到陈某某宿舍外等候,见陈某某前往公司后,便翻入公司厂区并在陈某某办公室外等待。9时许,覃某某径直走向陈某某办公室,边走边从卫衣兜里拿出一满瓶汽油,拧开瓶盖,另一只手拿出打火机,进入陈某某所在的103办公室,走到陈某某座位旁边往她身上浇汽油,陈某某边用手挡边起身朝门口逃跑,覃某某抓住陈某某衣服点燃,办公室内另一男子王某某见状逃离,陈某某身上着火后未跑到门边就倒在地上。

在陈某某身上着火后往门边逃跑的同时,覃某某拿出另外半瓶汽油朝陈某某逃跑的方向泼洒加大火势。陈某某倒在地上哭喊,覃某某见状心软,遂脱下卫衣扑打灭火,并跑到办公室外面的卫生间将水龙头打开浸湿卫衣后铺盖。陈某某身上的火熄灭后,覃某某将陈某某抱出办公室至外面场坝,后要求在场的公司人员联系救护车,并和其他人员将陈某某抬上公司的一辆轿车送医,覃某某随行。

覃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覃某某筹集资金人民币59300元为陈某某治疗。经法医鉴定,陈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陈某某手功能丧失伤残程度为五级、全身体表多处疤痕伤残程度为六级。

一审判决为,被告人覃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一审宣判后,陈某某不满判决结果,向检方申请抗诉。同时,覃某某也提出上诉。4月22日,该案二审在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二审于当日上午结束,并未当庭宣判。

被害人陈某某告诉南都记者,二审中男子当庭翻供,否认二次泼洒汽油一事,“他说第二瓶没有什么汽油,他往里面装了水,要去灭火,才往我身上泼”。她还表示,对于被告人的刑期,被害人方希望争取到无期徒刑。至于身体情况,陈某某称要先“恢复身体功能”,再做疤痕美容相关的(恢复工作)。

采写:南都记者 周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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