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转73万给小三?佛山南海法院:无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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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4-25 23:31

丈夫婚内出轨,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妻子能要求第三者返还所得财产吗?日前,南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法院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判决第三者小芬返还所赠予财产合计50万元及相应利息。

南海法院披露,唐某在与黄某婚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小芬保持不正当男女交往,并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及银行转账方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芬。黄某发现此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唐某对小芬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小芬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及利息。

南海法院经审理查明,唐某与小芬交往期间,多次向小芬转账,合计73万元。剔除小芬向唐某转账金额合计23万元,两人之间转账差额为50万元。

南海法院认为,唐某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芬,既违反婚姻法相关规定,侵犯了配偶的合法权益,也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及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等规定,法院判决确认唐某赠与小芬财产的行为无效,小芬应返还款项50万元及利息。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唐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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