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黑土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饭碗田”,被誉为“耕地中的大熊猫”,为切实加强黑土地资源保护,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明确依法从严惩处盗挖、滥挖黑土等导致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行为。
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在会上介绍,《解释》明确对于永久基本农田,非法占用并毁坏达到“三亩”或者非法采挖黑土达到“五百立方米”的,可以入罪;对于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黑土地,非法占用并毁坏达到“六亩”或者非法采挖黑土达到“一千立方米”的,可以入罪,加大对粮食安全的保护力度。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