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弄虚作假,东莞2企业各被罚20万元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东莞
原创2025-05-07 12:01

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称,东莞市零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钇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中弄虚作假,各被罚20万元。

验收工作组人员信息不实出具虚假监测报告

根据通报,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7日、1月20日、1月21日、1月22日、3月19日、3月20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东莞市零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胶电子产品、模具、五金生产等,建设项目已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设有注塑、破碎、混料、组装等工序及相关生产设备,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已进行自主验收并投入生产使用。

经调查发现,东莞市零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自主验收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验收工作组人员信息不实、《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240617099))为虚假的监测报告。此外,其建设项目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允许设置50台注塑机,《东莞市零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4年8月)(2024年11月)中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记载“本项目分期验收,一期验收25台注塑机”,但验收范围记载“环评申报设备均已安装到位,本次验收为整厂验收。”

图片

同时,东莞市零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验收生产设备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允许设置的生产设备数量少,且原辅材料使用量相对应减少,但水电能耗以及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表述为VOCs)排放量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数据一致。

通报称,东莞市零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8月和2024年11月两次验收报告均存在基础资料数据不实等情况,属于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中弄虚作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附件1《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以及《东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东莞市零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

据了解,《东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规定,当事人适用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的,按拟罚款金额的50%降低处罚,降低后的罚款金额低于法定最低罚款金额的,按法定最低罚款金额处罚。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今年4月27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刊登了《东莞市零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在该《声明书》中,东莞市零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表示,公司已全力整改,今年3月10日-11日已重新进行验收监测;3月17日成立验收小组,召开验收会议,完成自主验收工作。

图片

两次验收报告均存在数据不实等情况

无独有偶。同一天,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还通报称,2025年1月8日、1月13日、1月15日、1月20日、1月22 日、2月17日和3月20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东莞市钇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TYPE-C连接器加工生产,建设项目已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设有注塑、印锡膏贴片、回流焊等工序及相关生产设备,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已进行自主验收并已投入生产使用。

经调查后发现,东莞市钇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自主验收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验收工作组人员信息不实;《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240619101)为虚假的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允许设置立式注塑机4台、卧式注塑机12台、贴片机1台等生产设备,但验收时现场实际设置立式注塑机2台、卧式注塑机9台、贴片机2台等生产设备,而《东莞市钇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4年8月)(2024年11月)中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记载“本项目生产设备新增一台贴片机。”验收范围记载“环评申报设备均已经安装到位,本次验收为整厂验收。”

通报称,东莞市钇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8月和2024年11月两次验收报告均存在基础资料数据不实等情况,属于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中弄虚作假。

图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附件1《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以及《东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东莞市钇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东莞市钇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7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00万人民币。

公司整改情况如何?5月7日,南都记者多次拨打东莞市钇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眼查显示的电话,但都未能接通。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