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0日)起,国务院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在深圳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无须携带户口本,可跨区任选一婚姻登记处办理。
为了满足市民婚姻登记需求,5月10日上午(周六),深圳各区婚姻登记处正常上班办理婚姻登记相关业务。10日一早,在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少新人迫不及待办理婚姻登记,有双方均非深圳户籍的新人,也有跨国情侣,深圳迎来首批“异地新人”。
现场,一对跨国情侣吸引了大家的眼光。来自多米尼克的刘佳明娶了一个深圳媳妇儿。他十分激动,说结婚了非常开心,在深圳办理结婚非常方便,领证体验非常好,“工作人员耐心、温暖、专业”。
5月10日(周六),为满足市民婚姻登记需求,深圳各区婚姻登记处正常上班,深圳迎来首批“异地新人”。图中第一排右一,来自多米尼克的小伙,携深圳媳妇儿前来领证。
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户口本
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自5月10日起施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内容;二是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条例》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根据《条例》,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都无需再出示户口本。
结婚
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离婚
《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
问答
问:双方都不是广东省户籍可以在深圳领证吗?
答:可以。根据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以下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即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的,也无需出具深圳市居住证。
问: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具体受理范围是什么呢?
答: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都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也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可以在任一有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问:若办理婚姻登记的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也能适用“全国通办”吗?
答:可以适用。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可以在任意一个有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再受到内地居民一方户籍地的限制。需要注意的是,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或者双方均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应到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有相应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问:想在5月20日当天领证但线上预约已满怎么办?
答:深圳市各区婚姻登记处实行线上+线下预约办理婚姻登记,如果线上预约已满,市民群众可以直接在现场预约办理婚姻登记。
为全力满足市民在“520”当天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全市各区婚姻登记处一同为爱护航,确保“520”当天结婚登记“不办完不打烊”。
采写:南都记者 陈荣梅
部分内容整理自中国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