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女子被前男友泼汽油烧伤”一案持续引发关注。5月9日,南都记者联系上当事男子覃某某的父亲,他告诉南都记者,儿子对泼汽油一事表示过后悔。对于还未落定的二审判决,覃父说,希望儿子好好改造,也希望女方出具谅解书,“他早点出来可以在外面挣钱,把50万元赔偿款还了”。
男子所住小区。南都记者 周敏萱 摄
“儿子曾表示后悔”
5月9日晚,南都记者联系上覃某某父亲。他表示,今年3月从恩施来到青海打工,对于4月开庭的案件二审,其并不知情。“我只在一审的时候见过儿子。”覃父称,当时儿子对泼汽油一事表示过后悔,“他说他也不知道怎么就做了这件事”。
覃父告诉南都记者,他与覃某某母亲20年前离婚,当时儿子还在读小学,“是爷爷奶奶带大的”。自离婚后,他常年外出打工,“一般只有过年才回去”。
覃某某初中肄业后也开始打工,20多岁时,覃父花4万元帮他找了个师父,让他学开挖掘机。
覃父表示,儿子在工地上很受老板喜欢,工资收入比较可观。“但他性格内向,在工地上认识了几个朋友,平日喜欢打游戏,不打牌不抽烟不喝酒。”
谈及覃某某和被害人小陈的关系,覃父称二人之前经常一起生活,他对女方印象较好。2023年过年期间,两家人见面吃饭,准备商讨结婚事宜。“我们准备了5000块钱的红包,但女方没有收,后来我问儿子怎么回事,儿子说女方家长不太满意二人的婚事。”
至于两人分手的情况,覃父表示并不知情,直到接到警方电话。
“儿子伤害了两家人”
南都此前报道,覃某某与小陈曾为男女朋友关系。2023年7月左右,二人分手。此后,他仍然纠缠小陈,数次寻求复合均遭拒绝。同年10月向小陈泼洒汽油并点燃,致其被烧伤。
一审中,被告人覃某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显示,由覃某某赔偿小陈截至2024年4月16日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0万元(不含已支付的59300元)。
2025年4月22日,该案二审在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小陈正在练习走路。南都记者 周敏萱 摄
4月25日,南都记者在武汉见到了正在治疗中的小陈。她的右手和右脸均在近两月接受了植皮手术,天气渐热,烧伤瘢痕愈发痛痒。由于长期卧床,小陈的胆囊炎发作,如今每天要服用胆舒胶囊,还需限制饮食。
覃父告诉南都记者,前妻是一名环卫工,还有一个小儿子有精神分裂症。3月离家前,他带小儿子去医院开药,家里还有一位老人。
“儿子的举动既害了女方家,又害了我们家。”覃父希望儿子好好改造,也希望女方能出具谅解书,“他早点出来可以在外面挣钱,把赔偿款还了”。
采写:南都记者 周敏萱
编辑:韦娟明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社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