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新疆证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证券,601696.SH)乌鲁木齐东风路营业部财务主管朱丽,因违规代持炒股,被新疆监管局处以5万元罚款。
经新疆证监局查明,朱丽于2019年3月1日至2025年1月28日任职于中银证券乌鲁木齐东风路营业部,担任财务主管,系证券从业人员。
2019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21日期间,朱丽控制使用“徐某花”在长江证券、中银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开立的普通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累计买入金额2952.37万元,累计卖出金额2941.20万元,合计亏损20.06万元。账户内资金主要来源和去向为朱丽本人。
新疆证监局指出,朱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新疆监管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对朱丽处以5万元罚款。
近年来,证监会严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今年年内,多家券商营业部一线员工,其中跨券商开户、违规代持遭受监管处罚。
5月9日,深圳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关于对陈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经查,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期间,陈联存在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
4月24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陈佳友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表示,作为证券从业人员,陈佳友在2025年2月25日以前存在使用他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并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
中银证券方面,去年以来也多次收到监管罚单。
2024年9月14日,中银证券绍兴迪荡湖路证券营业部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据披露,该营业部存在指定兼职合规人员代为履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且未按规定报告,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问题。
2024年9月19日,浙江证监局再次向中银证券开出罚单,此次受罚营业部为杭州环球中心证券营业部。据披露,该营业部员工直系亲属证券账户在营业部供客户使用的交易电脑上存在委托下单记录,部分员工存在使用上述账户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的行为,营业部对此缺乏管控及监督。
2024年12月5日,安徽证监会向中银证券及周培出具警示函。公司在负责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和持续督导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周培作为推荐挂牌项目负责人对此负有责任。
业绩方面,2024年,中银证券实现营业收入28.88亿元,同比下降1.79%;归母净利润9.06亿元,同比增长0.64%。
2025年第一季度,中银证券实现业绩收入7.52亿元,同比增长22.12%;归母净利润2.80亿元,同比增长22.12%。对于盈利的增长,中银证券表示,主要为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同比增长。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常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