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卢婉珊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以改革更好促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若干措施》,围绕健全县域高质量发展动力机制、县域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以及强化组织保障提出28条改革措施,并逐项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强调要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充分激活要素、激活体制、激活力量,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全省强县、兴业、富民相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相促进,厚植广东现代化建设根基,助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取得扎实成效。
《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以改革更好促进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委部署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努力探索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路径。当前,“百千万工程”正处于聚力攻坚、提升突破的关键阶段,必须始终紧扣中国式现代化主题,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充分激活要素、激活体制、激活力量,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强县、兴业、富民相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相促进,厚植广东现代化建设根基。
一、健全县域高质量发展动力机制
(一)深化县镇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完善县(市)“点菜”,省、市“上菜”的菜单式赋权方式,通过下放、委托等方式赋予县(市)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县直报省、省直达县”改革。深化人口小县机构改革,推进人口小镇集约集聚发展。推进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推广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果。
(二)强化财政体制激励导向。完善省以下财政收入划分,优化调整共享收入分成比例,促进收入下沉,增强地方自主财力。国家税制改革和体制调整增加的地方收入原则上向市县倾斜分配。强化转移支付激励导向,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
(三)健全县域投融资机制。推动财政“补改投”改革扩面提质。深化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加大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政银企债基”联动,支持国企承接更多专项债券项目,壮大县域国企实力。培育县域国企作为市场发债主体,支持担保体系为县域国企增信,激励县域通过市场化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资源,加大对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信贷投入。
(四)打造高水平县域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改革,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探索简易审批事项秒批秒办、申报即办结机制,在产业园区试点AI智能审批。实施粤东粤西粤北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健全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推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健全政企沟通工作机制,实施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专项行动。推广非现场监管方式,对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实施免检、守信少检等措施。
二、健全县域产业发展体制机制
(五)健全特色产业培育机制。建立“一县一策”支持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机制,发挥龙头企业链主作用,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充分挖掘县域“土特产”资源,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加强产品设计、品牌宣传和营销服务。强化现代化海洋牧场、海上风电、海工装备等发展建设能力,加力建设沿海渔港经济区,推进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六)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健全农产品深加工机制,拓宽农产品就近就地转化增值渠道,培育壮大预制菜等食品工业,积极推动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发展。整县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高水平建设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做好万绿湖世界级“湖泊+”文章。用好过境免签政策,健全文旅资源推介和游客引流机制。
(七)创新园区平台建设管理运营机制。优化提升高新区、经开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能级,健全“管委会+开发公司”体制机制。支持中山、东莞探索完善跨镇街的园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产业园区综合评价体系,完善“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差异化配置机制。
(八)推动科技赋能县域产业发展。实施科技成果“入县达镇”行动,完善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健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创新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县域开展创新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珠三角研发+粤东西北产业化应用”模式。实施“人工智能+”“数据要素×”行动,推动“数产城创”融合发展。
(九)创新绿色生态化发展模式。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县域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建立健全支持美丽城市(县城)先行示范建设激励推进机制。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试点,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试点试算,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创新开展水权、碳汇、森林覆盖率指标等权益交易。
三、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
(十)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树立全周期理念,健全县镇村规划设计体系,优化县城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提高县城规划设计水平,统筹做好县城城市设计和重要节点片区城市设计,推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模式。健全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压茬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
(十一)健全城市更新机制。建立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将城市体检工作向县(市)拓展延伸。建立健全老旧小区危旧房自主更新制度,探索融资、建设、运营一体推进模式。全面推行城中村“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改造新模式。开展“未来城市”理论研究和实证工作,试点探索未来社区建设。
(十二)优化乡镇分类建设机制。调整优化乡镇分类,构建分类建设指标体系。加强典型镇培育,探索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建设新路径,聚合资源推动一批中心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强镇、农业大镇、文旅名镇。
(十三)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健全县域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机制,系统推进好房子、好社区建设,完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和供应机制。鼓励因地制宜采用发放购房补贴、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商品房收储、房票等形式支持进城农民购房,保障住房需求。健全农房有机更新机制,探索联建房、集约式住宅等农民住房保障机制。
(十四)健全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财政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规模挂钩。拓展电子居住证智能化应用场景,扩大省内互通互认试点范围,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四、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
(十五)健全稳粮保供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培育壮大粮食、岭南果蔬、特色畜禽、水产养殖等产业,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和食用菌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内容,完善农民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机制,强化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管。健全产粮大县支持政策,完善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体系。优化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
(十六)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联动机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服务效果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类服务主体开展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等,拓展服务领域。
(十七)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市场运行机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入股、托管、租赁、合营等多种方式与其他市场主体开展合作。开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农村集体资产“一张图”。深化农村职业经理人试点,培育乡村运营人才,探索建立运营人员薪酬与集体经济发展增收挂钩机制。深入推进“社村”合作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
(十八)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因地制宜推广资源化、生态化治理措施、处理技术,健全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农房风貌管控提升,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推广智能建造等新模式,完善乡村植绿护绿机制。探索县域统筹、集中连片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模式。
(十九)完善现代乡村治理机制。深化“1+6+N”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建立约束性规范与倡导性标准,用好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以文化大数据体系赋能乡村文化发展,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鼓励基层自主办好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培育乡村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推进“块数据”试点,建设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的基层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实现基层数据一次填报、动态更新、多方共用。
五、健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
(二十)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公路建设与美丽乡村走廊、县镇村产业、农文旅发展等有机融合。健全城乡贯通、内外融合的现代快递物流网络,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发展农村物流统仓共配,多措并举降低物流成本。推进5G网络、千兆光网等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优化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创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运营机制,形成可持续、多元化管护格局。
(二十一)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均衡配置机制。健全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促进城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完善多方参与机制,全面提升县域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广跨区域结对托管模式,建设乡村教育数字资源服务体系。深化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积极发展远程医疗、智慧医疗服务,推动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银发经济,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统筹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创新青年人才入县下乡创业就业机制,营造良好县域引育用人环境。
(二十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创新完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配套制度,探索整治形成指标收储机制,完善指标跨区域交易调剂规则。探索建立建设用地周转规模支持制度,保障农民建房以及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探索建立“土地超市”,健全项目用地精准对接机制。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稳步扩大省级试点范围。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健全闲置农房流转和盘活利用机制。妥善化解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二十三)健全区域间产业链协作机制。高水平打造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产业转移合作园区等产业承接平台,创新“飞地经济”、托管运营等产业合作模式。深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协作,强化产业项目导入,健全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市级产业转移合作园区管理体制。引导省属国有企业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布局。
(二十四)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提升广州、深圳、粤东跨境电商发展能级,健全“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机制,开展县域“跨境电商带”试点。加强物流、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信息互联互通,建设鲜活农产品通关“绿色通道”。
(二十五)提升开放平台能级。加快建设汕头、湛江临港经济区。推动琼州海峡南北两岸协同高质量发展,探索创新基础设施、产业、公共事务、投资贸易等协同发展机制。完善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推进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等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县域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
六、组织保障
(二十六)健全改革高效落实机制。坚持主抓到县、由县主抓,健全省级统筹、部门协同、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1-2年内取得实质性突破,3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完善定期调度机制,省委深改委每年听取“百千万工程”集成式改革进展情况,强化方案统筹、进度统筹、效果统筹,省委改革办、省“百千万工程”指挥办每季度调度牵头单位推进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点改革落实中的困难问题。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县(市、区)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和“施工队长”,认真抓好改革举措谋划部署和推进落实。
(二十七)鼓励差异化探索创新。支持基层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积极开展首创性、差异化、集成式的改革探索,发挥改革“关键一招”作用,加快破解发展难题。支持各级帮扶力量把被帮扶地区作为改革“试验田”,加强改革研究指导,增强基层改革创新动力活力。健全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十八)强化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改革成果、提炼改革经验,强化“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及时把点上创新经验转化为面上制度安排,打造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立得住的广东改革品牌。发挥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作用,整合传播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大力营造谋改革、推改革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