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获悉,2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今日获证监会注册,预计很快就会向投资者发售,投资者可通过商业银行、互联网平台等便利认购相关产品。记者了解到,首批产品均设置了1.2%(基准档)、1.5%(升档)、0.6%(降档)三档费率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5月7日,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对新设立的主动权益基金大力推行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推动行业实现从重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转型,督促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方案中“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
“此次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的推出,标志着我国公募基金费率改革迈入新阶段。”中欧基金表示,与此前的浮动费率试点相比,本次管理费率改革更突出的特点在于,进一步强化了业绩比较基准在基金投资过程中的锚定作用与约束作用,有助于避免基金投资风格的漂移,确保投资者所见即所得。
《行动方案》发布后,多家基金公司积极响应,5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易方达、招商、中欧、富国、华夏、嘉实、景顺长城等26家基金管理人申报了一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包含易方达成长进取混合、富国均衡配置混合、中欧大盘智选混合、招商价值严选混合、景顺长城成长同行混合等。该批产品5月19日获得受理,5月23日正式获得证监会发行批文。
据招商基金介绍,作为《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布后首批新模式浮动费率基金,这批基金拟设置三档费率,对符合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赎回产品份额时,管理费率主要根据产品持有期间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对比适用基准档、升档或降档。
值得注意的是,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对基金公司管理能力和系统能力提出了全新考验。华夏基金指出,与传统固定费率基金不同,浮动费率基金需实时跟踪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与收益情况,在赎回、转出或合同终止时精准计算管理费,这要求基金公司具备更精细化的运营管理能力与强大的数据处理、计算系统。
“传统固定费率模式下,无论基金盈亏,管理费收费方式不变。新规采用浮动费率后,业绩不佳时管理费率减少,业绩超额时管理费率增加,这样则直接绑定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利益,优化利益分配格局,有望更好地提升投资者的投资体验。”东方红资管强调,在新的方案下,“基金管理人如何更好地为投资者实现有效的资产增值,以此获得双赢?”成为行业共同的考题。
博时基金认为,此次获批浮动管理费率基金产品,与传统固定费率基金相比,一是通过费率优化设计,让利持有一定期限以上的投资者,强化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有利于长期投资,进一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二是浮动管理费率基金产品强调超额收益,有利于激励和发挥公司专业化投研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回报。
中欧基金强调,近年来,公募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功能发挥不充分、投资者获得感不强等问题。为了督促引导基金经营机构矫正发展地位、更好地发挥市场功能,助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公募基金行业改革势在必行。此次浮动费率产品的创新,不仅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需求,更是行业深化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关键一步。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罗曼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