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玮 发自北京 国务院总理李强5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举措。
会议指出,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区域间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4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9号国务院令,公布《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确立了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基本制度规则,是世界上首个专门针对生态保护补偿的法规。
时隔一年,国常会再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提出要研究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举措。
本次会议指出,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区域间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保护补偿是指通过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机制,对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生态保护补偿可以采取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多种补偿方式。
近年来,我国在一些流域和区域开展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试点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流域治理领域,新安江模式成为全国标杆。作为首个跨省生态补偿试点,皖浙两省通过资金补偿、产业协作、人才共育等机制,推动流域水质持续改善。2023年,新安江“资金池”向安徽补偿8亿元、浙江2亿元,带动上下游共建绿色产业园区,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在国家政策加持之下,长江黄河主要支流、赤水河、东江、滦河、酉水、渌水、滁河等跨20多个省界流域(河段)相继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形成跨省协同治理的新格局。
近年来,多地也在积极探索其他生态环境要素补偿方式。例如重庆积极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在全国首创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机制,增绿空间有限的区县可向其他区县购买森林面积指标并支付养护费用,为破解生态资源空间分布不均提供了市场化解决方案。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最新部署也为机制升级指明方向。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稳步拓展补偿领域,积极探索森林、草原、大气等其他生态环境要素补偿方式。
会议还提到,要推动建立覆盖更加全面、权责更加清晰、方式更加多元、治理更加高效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细化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实现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良性互动。要健全奖罚分明的制度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研究完善激励约束政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据悉,此次会议的部署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从顶层设计向纵深推进的重要一步,既延续了2024年《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立法框架,又进一步聚焦实践中的机制创新,为区域协同治理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