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注意到,在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中,广东公安系统有两个单位被授予殊荣,其中就包括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横沥精神文明建设再结硕果。
日前,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对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县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作出授予决定。其中,来自公安系统的76个单位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东莞横沥公安。
近年来,横沥分局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文明建设活动,不断凝聚警心、激发队伍斗志,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凭借扎实的工作成效和突出的业绩表现,横沥公安分局收获了多项荣誉:荣立集体三等功19次、集体嘉奖28次;个人二等功2人次,个人三等功30人次,个人嘉奖71人次;另有11人荣获各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平安横沥建设进一步深化,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采写:南都记者 黄嘉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