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少年的你”!南都发布预防校园欺凌社会认知度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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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5-26 14:27

近年来,校园欺凌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从宁夏固原市的一起校园警情到湖北孝感初一男生被电击致伤,越来越多恶性事件被曝光,引发舆论震动。电影《少年的你》也因为校园霸凌、青春探索和成长困境等议题受到社会关注,更多“少年的你”背后社会认知度真相如何?

为了更全面了解公众对校园欺凌的认知现状、应对方式、对预防校园欺凌宣传的建议和期待等,今年4月到5月,南都湾财社联合卡游通过匿名问卷调查和线下走访的方式,发起“预防校园欺凌社会认知度调查”。5月26日,南都湾财社联合卡游共同发布《预防校园欺凌社会认知度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校园欺凌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超过四成的受访者表示见过校园欺凌行为,超过一成的受访者经历过校园欺凌。当遭遇校园欺凌时,绝大多数受访者会向老师报告、与家长沟通,或者向同学寻求帮助。但是,与此同时,仍有接近两成的受访者会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当前的预防校园欺凌的科普内容效果一般,甚至没有效果。而随着新型互动娱乐在学生中间越发流行,除了政府、学校、法律工作者、心理医生等专业机构和人士,还有不少受访者认为,反欺凌主题卡牌、反欺凌电子游戏等互动娱乐会是最有效的预防校园欺凌的形式之一。


校园欺凌行为认知度排名

社交排斥在青少年受访者中排名最高

在本次的问卷调查中,有效填写人次达1130人,其中男性受访者占比60.09%,女性受访者占比39.91%。受访者以青少年及青年群体为主,12-25岁受访者占比77.88%,贴近校园欺凌的核心关注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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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校园欺凌?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此前发布的《校园暴力与欺凌-全球现状报告》,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既包括直接欺凌也包括间接欺凌。我国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则使用“学生欺凌”的表述。其指出,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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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受访者的认知较为清晰。调查结果显示,“社交排斥(如故意排挤、歧视排斥、造谣中伤)”被认为是欺凌行为的比例最高,占比67.43%;其次是“语言侮辱(如嘲讽、贬低、辱骂、起侮辱性绰号)”,占比50%,“肢体暴力(如推搡、殴打)”占比25.84%。此外,网络暴力、财物破坏、胁迫行为和敲诈勒索等也被认为是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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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不同年龄段对校园欺凌的认知度有些不同,青少年群体对于肢体暴力、网络暴力、财物破坏、胁迫行为和敲诈勒索的认知比例显著低于其他年龄层。具体而言,12-18岁年龄段的受访者对“社交排斥”的认知度最高,占比65.50% ,而26-35岁以及36-45岁、46岁以上的群体对各类欺凌行为的认知度显著提升,且分布相对均衡。


43.01%受访者“见过”校园欺凌

12.83%受访者“经历过”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43.01%的受访者表示“见过”校园欺凌行为,12.83%的人“经历过”校园欺凌。同时,仍有35.58%的人“没有经历过”校园欺凌,8.14%的人“没有见过”。其中,经历过校园欺凌行为的受访群体认知度也有差异,更多女性受访者自述经历过校园欺凌(18.85%),超过男性比例(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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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男性更多地“见过”欺凌、而女性更多“经历过”,这背后也可能是两种不同的心理与社会机制。课题组认为,男性很可能即使受害也不愿承认,这源自社会对其“阳刚气质”的期待,即遭受欺凌被认为是“软弱”的表现,男孩更倾向将身体或语言攻击解释为“玩笑”或“过招”,从而淡化真实感受。女性更容易自我归因于欺凌者或受害者身份中,对语言伤害、社交排斥等“非肢体暴力”高度敏感,进而更愿意将遭遇标记为“欺凌”,表达也更倾向诚实。

校园欺凌行为在年龄上也表现出明显差异。在12-18岁人群中,54.59%认为“没有经历过”校园欺凌,26.86%“见过”,经历率仅有0.87%,极低。形成明显对比的是,在18-25岁人群中,62.80%表示“见过”校园欺凌,6.64%“经历过”,比例大幅上升。26岁以上人群则出现断崖式变化:26-35岁、36-45岁的受访者中分别有46.36%、45.88%的人群自述“经历过”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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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认为,这种“记忆倒置”并不意味着青少年真的不遭遇欺凌,可能存在以下几种解释:青少年对欺凌的识别能力不足:尤其对非身体暴力(如排挤、网络讽刺等)不具备明确辨识标准,导致“遭遇却不自知”;遭遇欺凌后的沉默机制:12-18岁学生可能出于羞耻、恐惧、群体压力等因素,选择压抑或否认欺凌经历;成年人反思期的认知转变:25岁以后的人群多已走出校园,有更多机会以成年人的视角回顾成长经历,从而重新定义某些“曾经被视为正常玩笑”的行为为欺凌。


59.91%受访者认为学生法治观念淡薄

导致校园欺凌发生的主要原因

小朋友如果受到校园欺凌,一般会有哪些行为表现?在最多的受访者看来,孩子“无端情绪变化,例如放学回家后闷闷不乐,活泼开朗的性格突然变得阴晴不定”是可能被校园欺凌的信号,占比57.52%,其次是“身上出现无法解释的伤痕”,占比55.22%。此外,“突然不愿意上学,成绩下降”和“书本、文具、衣服经常无理由损坏、丢失或被涂鸦”也是重要的警示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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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调查中,受访者也对校园欺凌发生原因做了探讨。结果显示,在导致校园欺凌发生的原因中,最多的受访者认为“学生法治观念淡薄”是主要原因,占比59.91%;其次是“学生自身的心理问题”,占比48.85%;而“学校教育缺失、管理松懈、缺乏心理指导”,占比24.42%;“家庭教育的欠缺”,占比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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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岁的青少年倾向于将欺凌归因为学生心理问题、法治观念淡薄,而较少关注家庭、学校、社会等系统性、环境性因素。18-25岁群体开始更多关注“学生法治观念淡薄”这一因素。随着年龄增长 (26岁以上),对欺凌原因的认知趋向全面化和系统化,普遍认为家庭、学校、社会以及学生个体层面均存在问题。


72.48%受访者认为遭遇校园欺凌后

应向老师报告、与家长沟通或同学寻求帮助

当遭遇校园欺凌时,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应“向老师报告、与家长沟通或同学寻求帮助”,占比72.48%;其次是“向警方寻求帮助,通过法律途径制裁”,占比25.31%。 但是,仍有19.47%的人可能会选择“忍气吞声、不采取措施以防止再次被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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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性别在遭遇校园欺凌后采取的求助方式有一定差异。男性更倾向于“向老师报告、与家长沟通或向同学寻求帮助”,比例高达75.11%;68.51%的女性受访者同样将“向老师报告、与家长沟通或向同学寻求帮助”视为主要选择,同时,女性受访者选择“向警方寻求帮助,通过法律途径制裁”的比例也较高,为43.68%,远超男性受访者的13.11%。

不同性别在消极对待校园欺凌上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男性选择“忍气吞声、不采取措施以防止再次被欺凌”的比例为21.50%,女性选择“忍气吞声”的比例为16.41%,略低于男性。课题组认为,这可能与社会角色期望有关。男性从小被灌输“不轻易示弱”“自己扛”的信条,即便受害也倾向独立处理或压抑情绪,也可能他们认为传统渠道的帮助是有效的;女性则在社会交往中更被鼓励“表达情绪”“寻求帮助”,在遇到暴力时更易采取行动。

如果看到别人遭遇校园霸凌,63.81%的受访者会选择“向老师、家长求助,或联合周围的人一起上前制止”,54.07%的人会“事后向警方或校方反映该霸凌行为”,仅有少数人会选择“围观看热闹”,占比1.24%,选择“一起参与”校园欺凌的受访者占比0.71%,而“事不关己,假装没看见,默默走开”的受访者有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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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一年级和六年级学生的家长吴先生告诉课题组,虽然孩子偶尔会遇到一些恶作剧,但并不算真正的校园欺凌。损害到小朋友自尊或频繁发生的伤害行为才算是欺凌。他认为,孩子在遇到问题时应先保护好自己,并及时向老师和家长反馈。

一名六年级学生的家长陈女士告诉课题组,她教育自己的孩子,在遇到校园欺凌时先冷静下来,判断同学到底是在跟她玩游戏还是真的是欺凌,如果真的是校园欺凌,则需要先向信任的同学和老师寻求帮助。陈女士也会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在孩子有情绪时,及时干预、介入、了解情况,在了解之后,再慢慢引导。她认为,家庭对孩子关心不够或父母存在暴力行为等可能导致孩子出现校园欺凌行为。


超八成受访者认为“有必要”开展

有关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活动

课题组也对校园欺凌的社会关注度、宣传效果以及改善措施进行了调查。多数受访者通过身边人了解校园欺凌。“同学/朋友/家长等人际交流”是受访者了解校园欺凌的最主要渠道,占比高达73.63%,其次是“律师/公安等司法案件”,占比29.47%;紧随其后的是,“微信/抖音/小红书等社交媒体”,占比24.78%。这表明非正式的人际网络在信息传播中扮演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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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问卷结果,61.5%的受访者认为目前接触到的科普内容“效果一般,只是对预防校园欺凌知识有初步印象”,23.98%的受访者认为“没有效果,看过就忘了”,仅有14.51%的受访者认为“很有效果”。 这表明现有科普内容的有效性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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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达80.09%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开展有关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活动,并认为这能一定程度上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而受访者最希望获得的预防校园欺凌内容支持依次为:“学校/社区反欺凌政策及信息公开”,占比40.35%;“专业机构的介入与帮助”,占比37.52%;“法律维权知识与咨询”,占比37.35%;“孩子心理疏导与辅导方案”,占比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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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政府和学校,受访者最希望“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和“心理医生等专业人士”能参与到预防校园欺凌的工作中来,占比分别为59.2%和53.45%。此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人大等立法机构以及媒体平台也被寄予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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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部分受访者也将希望寄托于卡牌、游戏、潮玩等新兴方式,占比10.53%,还有部分受访者希望微信、抖音等新兴平台能够参与到预防校园欺凌行动中来,占比16.19%。结合本次问卷调查的其他相关题目可知,学生中间流行的新型互动形式在预防欺凌的作用越来越被看重。15.75%的受访者认为,互动娱乐(反欺凌主题卡牌、反欺凌电子游戏)是最有效的预防校园欺凌的形式。


专家观点:

教育专家熊丙奇:

预防校园欺凌应从传统灌输式说教

转向探索“同伴教育”

针对当前校园反欺凌教育存在的系统性困境,教育专家熊丙奇告诉课题组,其根源在于“制度性缺失”与“认知偏差”的交织。尽管学校普遍通过班会、讲座等形式开展反欺凌教育,但简单的说教方式难以让学生形成真实的防范意识或应对能力。

熊丙奇指出,以调查数据为例,10%的受访者支持“反欺凌卡牌/游戏”等创新形式,而多数家长却担忧此类活动会使学生玩物丧志,却未意识到学生通过情景模拟认识欺凌类型并学会应对的实践价值。这种矛盾反映出社会对教育创新的误解,必须突破传统灌输式说教,转而探索“同伴教育”等新路径,“例如利用学生喜爱的卡牌设计欺凌情景,引导学生在互动中识别欺凌问题并学习应对策略。”

熊丙奇还提到,家庭教育的关键作用在反欺凌体系中同样被严重低估。调查显示,许多学生“未从家庭获得支持”,部分家长甚至将孩子被欺凌归咎于其自身,质问“为什么欺凌者不欺凌别人”,导致孩子“不敢求助”。

熊丙奇认为,家长漠视孩子心理异常的行为模式具有破坏性。这种缺乏理解与支持的互动方式,一方面会使得孩子因恐惧指责而选择沉默,另一方面家长则陷入“问题未暴露即不存在”的误区。而这一切也会往往导致欺凌事件持续数月甚至数年未被发现,直到出现人身伤害或精神问题才介入。


校园治理机制的内在矛盾

进一步加剧反欺凌难题

除了家庭的参与外,在专家看来,解决校园治理机制的内在矛盾,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反欺凌。

熊丙奇提出,“唯分数论”是催生校园欺凌的标签化行为,通过划分“优生、差生”、称学生为“学渣”等做法,本质上也是暗含对学生的欺凌,是“育分不育人”倾向的恶果。

熊丙奇进一步指出,尽管政策要求严肃处理欺凌事件,但部分学校因担心影响学生升学或自身评价,将欺凌淡化为暴力冲突或恶作剧。如果以欺凌事件数量评价学校,必然导致校方大事化小。这种制度漏洞迫使家长通过类似于“发帖曝光制造舆情”倒逼处理事件,从而反衬出当前机制的失效。

对此,熊丙奇建议,建立独立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并完善监督体系——例如四川将欺凌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时,需配套第三方核查机制规避“校方隐瞒风险”的情况。

同时,熊丙奇表示,由于现行法律还存在明显盲区,低龄欺凌者因“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逃避处罚,容易导致出现实质纵容的情况。因此,需要完善“教育矫正与法律追责”双轨机制,例如将反欺凌成效纳入教师考核,破除类似于隐瞒上报的顾虑,并推动社会共治,让社区、公益组织与学校共建反欺凌网络,通过多方协作实现事前预防,而非依赖舆情倒逼处理。

熊丙奇认为,反欺凌绝非单一维度的任务,而是需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形成合力。当前部分学校“为升学淡化欺凌”、家长“出事才维权”的短视行为,暴露出日常教育的断裂。若不能从“生命尊严”的高度重构教育体系,仅靠事后补救,“一旦孩子陷入困境,要扭转需付出沉重代价。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莹:

学校应通过“沉浸式、体验式”方式普法

提升教职员工、学生、家长法治素养

根据问卷调查,仅有10.46%的受访者知道“未成年人犯罪可从轻处罚”。对此,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莹告诉课题组,这恰恰表明普法不能仅关注“热点”条文,要避免公众产生误解。

郑晓莹认为,学校应当建立欺凌防控制度并系统地开展培训,通过“沉浸式、体验式”的方式普法,提升教职员工、学生、家长法治素养。从过往的案例可以发现,学生欺凌的成因往往不是单一的,有多方面的影响,但通过普法教育提升法治观念、法治素养能够有效预防欺凌的发生。

郑晓莹进一步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均要求学校对严重欺凌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置。然而,当前普法仍面临系统性偏差,部分家长和学校存在息事宁人的心态。因此,法律工作者需与社会协作,推动多方主体在“学生欺凌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监控”等环节形成闭环管理,发现侵害或疑似侵害时就立即报告,尤其需重视欺凌旁观者的作用,积极的旁观者往往能够有效地介入阻止欺凌的发生。

此外,郑晓莹表示,法律工作者需与家庭、学校合作,通过普法提升维权意识和解决冲突的能力,避免滥用“欺凌”标签。在处理个案时需严格区分“欺凌与冲突”,既不可把欺凌缩小为“肢体欺凌”,也不应将冲突扩大为“欺凌”,严格依法认定欺凌,并通过普法纠正认知。


平台要主动担责建立有效干预和截断机制

防止涉未成年人隐私的欺凌内容任意扩散

针对受害者们实际维权过程中遇到的困境,郑晓莹指出,受害者们往往会抱着“说出来丢人或怕遭到报复”“家长不重视”及“息事宁人”等心态,从而选择隐忍,但是,这种隐忍很可能加剧欺凌行为。

郑晓莹表示,在这种背景下,受害者们更需要学校、家庭,乃至全社会协作优化对其的救济途径。从制度层面看,《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人员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损,甚至是疑似受损或面临危险时,就须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并协同处置。从宣传层面看,反欺凌宣传应是社会各界都应当承担的责任,而社交媒体在当下则具备着更大的宣传优势。

郑晓莹特别提到网络欺凌,由于当下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年龄日益下降,欺凌也正以更隐蔽、更低门槛的方式在发生。他呼吁平台在身份认证、算法推送、内容匹配等环节要主动担责,建立及时有效的干预和截断机制,防止涉欺凌内容,特别是涉未成年人隐私的欺凌内容任意扩散。

郑晓莹表示,如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所言——“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他呼吁家庭、学校、法律工作者、平台及社会多方联动,从风险防范、普法教育、法律救济到社会治理,形成完整链条,最终实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保护目标。



统筹:陈养凯

执行统筹/问卷设计:詹丹晴

采写/数据分析:南都·湾财社记者 詹丹晴 王静娟 邱康正 实习生 陈颖熙 

视频拍摄:实习生 王申明

制图:尹洁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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