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位正部级挂帅,新条例实施后首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有何不同

南方都市报APP • 时局快报
原创2025-05-27 14:44

南都讯 记者王玮 发自北京 5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介绍,日前,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全面启动,此次督察将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5省(区)开展督察,同时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家央企开展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

据悉,在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实施后的第一批督察。裴晓菲表示,《条例》总结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体制机制。

裴晓菲介绍,自2015年12月以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完成两轮督察全覆盖,第三轮已完成3个批次的督察任务,查处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8位正部级挂帅任组长,副组长多有环保、督察经验

据介绍,已组建的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由蔡名照、姚增科、鄂竟平、黄明、王荣担任,分别负责对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5省(区)开展督察,统筹开展黄河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同时许又声、付志方、张轩组长所在督察组将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

第一组组长蔡名照进驻山西省,他曾任新华社社长;第二组组长姚增科进驻内蒙古,他曾任江西省政协主席;第三组组长鄂竟平进驻山东省,他曾任水利部部长;第四组组长黄明进驻陕西省,他曾任应急管理部部长;第五组组长王荣进驻宁夏,他曾任广东省政协主席。

此外,还有三组进驻中央企业开展督察。第六组组长许又声进驻中国华能,曾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第七组组长付志方进驻大唐集团,曾任山东省政协主席;第八组组长张轩进驻国家电投,曾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上述8位组长中,姚增科和付志方曾担任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

副组长大多来自生态环境系统,具有生态环保工作经验。其中董保同、郭芳、于会文、李高均为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翟青、赵英民曾任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任京东现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都具备丰富的生态环保工作经验。第八组副组长张雪樵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长期关注环境公益诉讼,他也曾多次参加督察,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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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发布实施后首批督察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发布实施后的第一批督察。

《条例》自2025年4月28日发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6月6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同时废止。

《条例》共八章、四十四条,对督察定位、督察组织、督察整改、成果运用、纪律责任等进行了系统规范。例如,在督察对象上,《条例》明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对象包括四类: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二是生态环境部、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三是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有关中央企业;四是党中央要求督察的其他单位。

在督察内容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紧紧围绕区域重大战略实施、美丽中国建设等重大任务,围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长效机制建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开展督察,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条例》还分别设立督察整改和督察成果运用专章,规范整改责任主体、推进落实、整改情况报告、调度督促等方面内容。明确将督察结果和督察整改工作有关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加强督察结果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运用。

编辑: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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