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陈先生向奥一新闻反映,其因头晕于2024年3月在南方科技大学医院进行了头颅磁共振扫描,相关报告显示无明显异常。然而,8个月后,其在该院进行头部CT平扫检查时发现左侧鞍旁海绵窦区存在占位性病变。随后,其前往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经医学影像检查,同样被诊断为左侧鞍区旁占位。为此,其质疑南方科技大学医院在首次检查中存在漏诊的情况。
对此,南方科技大学医院回应奥一新闻称,对患者的诊疗过程,该院经自查并邀请外院专家评议,目前未发现诊疗行为存在明显过错。根据患者提供的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病历,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也未确诊患者为垂体瘤。
市民反映:
医院首次检查未发现左侧鞍区旁占位性病变
市民陈先生告诉奥一新闻记者,2024年3月8日,其因持续性头晕前往南方科技大学医院神经内科住院治疗,其间进行了头颅磁共振扫描。医学影像诊断报告书中的诊断意见为:脑实质、头颅及头颈部MRA未见明显异常,存在空泡蝶鞍。
陈先生2024年3月在南方科技大学医院检查后获得的诊断报告。
陈先生表示,经数日治疗,其头晕症状并无明显改善,向神经内科主任医生反映这一情况,“当时医生说极有可能是耳石症”。其认为,自己的头晕表现与耳石症不同,当场提出质疑,但医生仍维持这一诊断。3月12日的出院记录中,诊断一栏写明为前庭周围性眩晕。
陈先生2024年3月的出院记录。
2024年11月12日,陈先生因头部外伤再次前往南方科技大学医院急诊外科,进行了头部CT平扫检查。医学影像诊断报告书中的诊断意见一栏显示,左侧鞍旁海绵窦区存在占位性病变。
陈先生2024年11月在南方科技大学医院检查后获得的诊断报告。
2024年11月下旬,陈先生又前往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经磁共振增强扫描检查,同样被诊断出左侧鞍区旁占位。诊断报告书中的诊断意见为:考虑偏良性病变(垂体瘤或囊样灶)可能。
陈先生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检查后获得的诊断报告。
“我查询了解到,左侧鞍旁占位性病变是颅底蝶鞍区周围出现了异常的组织或肿块,耳石症是内耳里调节身体平衡的耳石(碳酸钙结晶颗粒)脱落了,它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疾病。2024年3月,颅底部占位大概率就已经存在了。”陈先生说。
陈先生称,从2024年3月至今,受病情影响,视力下降严重,“从500多度上升到800多度,加上头晕,现在没法正常上班。”其质疑南方科技大学医院在2024年3月的首次检查中漏诊左侧鞍区旁占位,希望院方能向其作出书面道歉,有关部门对涉事医生进行追责。
公开信息显示,南方科技大学医院是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始建于1985年。2017年12月28日,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与南方科技大学签署合作共建医院协议。2018年5月,医院由“深圳市西丽人民医院”更名为“南方科技大学医院”。2019年11月22日,医院晋升为三级综合医院。
图源:南方科技大学医院官网
南方科技大学医院:
目前未发现诊疗行为存在明显过错
针对陈先生的反映,南方科技大学医院回应奥一新闻称,根据市民陈先生所述,其于2024年3月8日因头晕在南方科技大学医院住院治疗,做头颅磁共振扫描,未见异常,经综合治疗后症状改善;同年11月12日,因头部外伤被送至该院急诊就诊,做CT扫描,发现左侧鞍旁海绵区占位病变;同年底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做磁共振增强扫描,被诊断为垂体瘤。
回应称,陈先生认为2024年3月在该院未检查出病变,存在漏诊,希望医院向其书面道歉。对陈先生提出的要求,该院非常重视,立即与患者沟通,并启动调查处理流程。对患者的诊疗过程,该院经自查并邀请外院专家评议,目前未发现诊疗行为存在明显过错。根据患者提供的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病历,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也未确诊患者为垂体瘤。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刘正方 实习生吴芷毅
编辑:刘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