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记者从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为加强和规范东莞全市志愿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社会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结合东莞本市实际,由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起草的《东莞市志愿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完成,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通过分层分类组建队伍、强化培训联动机制、创新激励保障措施等多项举措,全面提升全市志愿消防队伍的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近年来,东莞积极探索基层消防治理创新,当“志愿红”遇上“消防蓝”,《管理办法》未来出台后将进一步巩固“群防群治”成果,为东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分层分类建队伍,织密基层消防网络
根据《管理办法》,东莞将着力构建覆盖全市的志愿消防队伍体系。单位志愿消防队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自主组建,承担本单位的火灾预防、初期扑救和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等设立微型消防站,配备标准化器材装备并实行24小时值守,确保实现“小火自救、联动联防”。
与此同时,村(社区)兼职消防队将参照本市村(社区)兼职消防队建设标准执行,强化防火巡查、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职能,筑牢基层火灾防控“第一道防线”。
在社会层面,东莞还将分级成立消防志愿服务支队、大队及分队,各级消防志愿服务队应当依托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平台(“i志愿”系统),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招募消防志愿者。消防志愿者应按照“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未成年消防志愿者仅参与消防公益宣传、查找家庭隐患的志愿服务活动。
强化培训与联动,提升实战能力
为确保志愿消防队伍的专业性和实战能力,《管理办法》建立了严格的培训与响应机制。
单位志愿队需定期开展岗前和在岗培训,微型消防站队员须掌握基础消防技能并鼓励考取消防设施操作员等职业资格。村(居)民委员会志愿消防队伍管理标准、执勤训练等参照本市村(社区)兼职消防队建设标准执行。消防志愿者应当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和实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志愿服务能力。
村(社区)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应当按照本省和本市有关规定,建立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在岗执勤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镇(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定期对消防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安全和业务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火灾隐患排查方法、自防自救技能等,组织其参加各类消防演练,使其初步掌握基本专业技能,在常态下开展宣教培训等活动,在应对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能够进行自救和互救。
《管理办法》还提到,所有志愿消防队伍应当纳入全市消防调度指挥体系,在接到报警或者消防救援机构的调派指令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
创新激励机制,激发社会参与热情
《管理办法》还通过多项创新激励机制激发社会参与热情。比如通过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实践学分奖励等方式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
同时,对本区域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志愿消防队伍及其人员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定期组织开展典型培育宣传,市、镇(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组织推荐优秀的志愿消防队伍及其人员参加各类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评选。
为保障志愿队伍长效运转,队伍所在单位需保障志愿消防队的经费投入,定期维护器材;村(社区)兼职消防队员待遇参照市级标准执行,高危作业人员将获得工伤保险和抚恤保障。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将填补全市志愿消防队伍管理的制度空白,通过规范化建设、专业化培训和多元化激励,推动消防安全向“全民共治”转变。未来,东莞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显著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目前,《管理办法》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通过官方渠道提出建议,共同完善东莞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采写:南都记者 曾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