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日前,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鹤山市双合镇苏东养殖场“2•28”一般中毒事故调查报告》。2025年2月28日17时许,鹤山市双合镇苏东养殖场粪污环保整改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有限空间作业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0.6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违章作业引发、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经过:沼液罐施工中毒,致2死1伤
2025年2月28日17时许,江门市嘉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麦*池、麦*明在鹤山市双合镇苏东养殖场粪污环保整改工程施工工地作业,将排污泵安装到沼液罐内(属于有限空间作业)。在作业过程中,麦*明因吸入沼液罐内的有毒有害气体失去意识,从沼液罐上方的圆形罐口坠入罐内,麦*池看到后,立即跳入罐内施救,因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很快失去意识晕倒在罐内。
养殖场的场主麦*仔刚好走到施工工地查看施工情况,看到有人坠入沼液罐,马上冲过去救人,但因吸入有毒有害气体,晕倒在沼液罐旁,恢复意识后,到养殖场生活区向麦*爱、黄*同呼救,黄*同立即联系报警。黄*同带上砍柴刀从生活区赶赴事发现场,用砍柴刀劈开沼液罐,将麦*明、麦*池从罐内救出。
2月28日17时36分,双合派出所接到苏东养殖场发生事故的警情,立即派员前往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医护人员随即到达现场后,确认麦*明、麦*池已没有生命体征,同时对伤者麦*仔开展急救并紧急送往双合镇卫生院进行救治。
2月28日18时许,鹤山市双合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到苏东养殖场事发现场进行处置,对施工现场使用水马、警戒带进行了围蔽。随后,鹤山市消防救援队伍、鹤山市应急管理局、鹤山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江门市应急管理局、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陆续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排查次生灾害的风险。
调查报告指出,事故直接原因系违章作业和盲目施救。江门市嘉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施工作业人员麦*池、麦*明违反畜禽粪污处理有限空间作业规范,作业前,未做好物资储备、人员培训、作业方案、安全交底等准备工作;作业中,未做好通风换气、气体检测、安全防护、现场监护等工作。导致麦*明吸入沼液罐内积聚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坠入沼液罐内中毒致死。麦*明中毒坠入沼液罐内后,麦*池、麦*仔在没有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对沼液罐内持续强制通风,没有确保自身安全,没有佩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具的情况下,先后盲目施救,扩大伤亡结果。
调查报告指出,江门市嘉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涉事工程承包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中毒等风险隐患进行辨识;施工作业现场脱管漏管,致使施工作业人员违反畜禽粪污处理有限空间作业规范,未严格落实作业前准备、作业中保护等风险防范工作。
调查报告指出,鹤山市双合镇苏东养殖场作为涉事工程发包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的问题,未对工程承包方江门市嘉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粪污环保整改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调查报告还指出,鹤山市农业农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的安全检查不够深入细致、针对性不强,对养殖场的安全生产防范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不到位,对养殖场存在的风险隐患辨识不够;对畜牧养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特别是生猪养殖场粪污环保整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缺乏安全、技术、标准的指导和有效的管理手段,存在监管死角。
调查报告还指出,双合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有差距,履行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对辖区内的生猪养殖场粪污环保整改工程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不到位,侧重工程施工进度的督促工作,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管,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