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南都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持续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并点名此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余华英案”“姐弟坠亡案”。此前,南都记者曾专访余华英案受害者杨妞花,记录她多年来被拐、寻亲,并亲手把人贩子余华英送上被告席,以及后来帮助更多寻亲家庭的经历。
南都此前报道。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介绍1978年至2024年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其中再次强调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对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判处刑罚直至死刑。
文章特别提到,对拐卖9名儿童的张某平、周某平、拐卖17名儿童的余某英等“人贩子”,对“姐弟坠亡案”的张某、叶某尘,对假借恋爱性侵多名幼女的倪某群,对线上“隔空猥亵”线下威逼强奸的王某山、孙某昌等,依法判处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鲜明立场。
在各界努力下,一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比如,曾一度高发的拐卖儿童犯罪,自1992年以来,除1997至2000年出现短暂反弹之外,其余年份一直呈下降趋势。其中,采取偷盗、拐骗等方式拐卖儿童的犯罪目前已呈零星发案态势。
文章还指出,各级人民法院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合法权益为目标,进一步转变审判工作理念,从偏重财产利益的保护转变为更加重视对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保护。同时,坚持特殊、优先、双向保护原则,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出发,根据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开展工作,逐渐创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机制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还表示,人民法院持续推动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大力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未成年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立即采取措施。2020年至2024年,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1239份。2022年至2024年,全国法院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1600余个,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4万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7万份。
“终于等到了最终的结果”
2024年10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前,南都记者曾专访余华英案受害者杨妞花,记录她多年来被拐、寻亲,并亲手把人贩子余华英送上被告席,以及后来帮助更多寻亲家庭的经历。当时,她迫切希望余华英能早点受到法律的制裁,给自己早逝的父母以及其他被害家庭一个交代。
此后,据南都报道,法院经审理查明,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他人,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拐卖儿童十七名。据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不服,提出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年2月28日,贵阳中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余华英执行死刑。同日,余华英案受害人之一杨妞花的姐姐杨桑英向南都记者哽咽表示,“感谢大家这么多年的陪伴和关注,我们今天终于等到了最终的结果。”后续,“余华英案”也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今年1月3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重庆姐弟坠亡案”两名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执行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两人视张波的亲生子女为结婚障碍,共同预谋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杀人,致两名幼童死亡,严重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再次提及此案的死刑判决,表示“法律和伦理底线不容挑战”。
采写:南都记者 焦明梁
编辑:张亚莉,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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