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信阳“律师两天收到同案相反‘判决’”一事引发热议。6月1日,南都记者从信阳市平桥区纪委监委获悉,经核,网传案件是平桥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
平桥区人民法院。
公开报道显示,一名律师称其代理的一起民事股权纠纷案连续两天收到了结果相反的“判决书”,第一份“胜诉判决”落款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未加盖章印;第二份败诉判决书落款日期为2025年4月27日,加盖了章印。对此,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主审法官表示,第一份是判决书初稿,系因工作人员疏忽误发给原告,第二份才是该案的生效判决书。
5月31日,信阳市平桥区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经核,网传案件是平桥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目前,平桥区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
采写:南都记者 周敏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