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出台新政,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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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6-08 18:42

近日,《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推出39条措施提振消费。

在租购房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深圳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建设局了解到,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的相关实施细则正在起草当中。

《实施方案》中还提出,缴存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高至80%。出台青年人才住房支持政策,巩固和完善“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结构,推出更多高品质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另外,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规定》,在深圳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在线开户缴存公积金。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自愿缴存协议后,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按照协议约定,在“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提取个人账户部分或者全部余额,用于购买住房、支付房租、还房贷等。

采写:南都记者 陈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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