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通报称,东莞市兴华燃料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大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东莞市恒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等多家燃气公司,因入户安检弄虚作假等行为,被罚1万-1.81万元不等。南都记者留意到,其中,东莞市黄江宝山洪记气站、东莞市恒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今年以来均已被罚3次。
东莞市兴华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被罚1.1万元
根据通报,2025年5月12日,在东莞市长安镇厦联路10号东莞市兴华燃料贸易有限公司长安厦岗供应站,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属实。
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和《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4年修订)》序号145“轻微处罚裁量档次”,东莞市兴华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被处以1.1万元罚款。南都记者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搜索发现,这是该公司今年以来首次被罚。
据了解,东莞市兴华燃料贸易有限公司隶属于广东兴华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官网资料显示,广东兴华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2.2亿元,主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和管道燃气(含天然气与石油气)、实业投资等,属下有11家子公司,是广东省燃气协会副会长单位以及东莞市燃气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此次被罚之后,东莞市兴华燃料贸易有限公司将如何整改?6月9日,南都记者拨打了东莞市兴华燃料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眼查显示的电话,对方称“不知道(此次被罚事件)”。南都记者还拨打了广东兴华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显示的电话,对方同样称“不太清楚”。
4家公司今年以来均已被罚2-3次
通报还显示,东莞市大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在东莞市东城樟村罗塘路2号109,对餐饮店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被罚1万元。东莞市中液石油气有限公司在东城涡岭工业路,对用户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同样被罚1万元。
2025年5月15日,东莞市黄江宝山洪记气站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合路村合民巷7号屋内储存燃气,被罚1.81万元。
此外,2025年5月27日9时,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恒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客户入户安检进行实地抽查,发现其中1家客户存在燃气设施安全检查不到位情况。东莞市恒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被责令整改,并处以10500元罚款。
南都记者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搜索发现,这4家燃气企业今年以来都已多次被罚;此前被罚原因包括:对用户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入户安检弄虚作假、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仍继续供气等。
其中,今年以来,东莞市黄江宝山洪记气站、东莞市恒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均已被罚3次;东莞市中液石油气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大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均已被罚2次。
6月9日,南都记者拨打了东莞市黄江宝山洪记气站在天眼查显示的电话,对方称,“(5月15日发生的事件),是员工私下做的事情,公司已(对其)做了停气处理,不能再送气了。”对于其他被罚事件的处理,“要看事情的严重性,如果严重的话就给予辞退,或者调岗;如果主要因为用户个人问题,(对送气工)以教育为主。”
此外,南都记者还拨打了东莞市恒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在天眼查显示的电话,对方称“不知道被罚情况。”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