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央视《财经调查》记者走访发现,市场上标有“防晒”字样的产品品类繁多,但部分防晒衣实际无法有效阻挡紫外线,不符合国家标准。消费者可能花了钱,却买到没有防晒效果的衣服。
标有“防晒”字样的防晒衣,顾名思义有防晒功效。对爱护皮肤的消费者来说,防晒衣是夏季必需品之一。但部分消费者大概没有想到,自己买的却是没有足够防晒效果的假防晒衣,实际上就是普通服装。
是相关商家太“坏”,还是消费者太“傻”?应该说这两个因素都有。从报道来看,假防晒衣从“产”到“销”都存在造假行为。比如新闻中提及的弋阳县信丰服装加工厂,其负责人连真实的紫外线防护系数都说不出来,更不可能按照国家标准生产防晒衣。
在销售环节,网络直播间里的主播们用“新型科技面料 实力防晒”“防晒指数UPF100+”等极具诱惑力的说法任性“吹牛”,而实际所售产品不符合国标。上述企业直销时还会根据客户需求,随意定制外包装袋上的防晒指数标识,可见防晒衣市场有多么乱。
从消费端看,上述企业负责人透露一条信息印证了多少消费者犯“傻”——尽管这些防晒衣包装简陋、无品牌标识,甚至连最基本的产品信息都缺失,但销量却十分惊人。其中最畅销的一款,年销量竟高达30多万件。
生产销售假防晒衣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假防晒衣显然不符合国家标准GB/T 18830—2009《纺织品 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规定。即不法商家通过造假获利,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应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追责。
央视报道后,弋阳县市监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公安等部门连夜进行现场检查,对相关产品进行查封并抽样送检,同时责令涉事企业暂停生产销售。这是痛击涉嫌造假企业“第一拳”,后续调查、送检结果出来后,还应有进一步处置措施,对此拭目以待。
买到假防晒衣的消费者可依法索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对消费欺诈行为,“行政处罚+民事索赔”同时发力,才能使不法商家引以为戒,同时对有类似造假售假行为的商家也是警示教育。报道中有个细节是,上述企业负责人声称“消费者不会真的拿去检测”“数值怎么写都行”,这也说明消费者需要“硬”起来。
要想防止“不防晒的防晒衣”进入市场,需要监管环节有更多作为:其一,向消费者普及识别防晒衣真伪的常识,对消费者进行防骗“武装”;其二,对直播电商等强化监管倒逼其尽责把关;其三,对线上线下在售防晒衣加大抽检力度,对假冒伪劣产品要依法严处。
文|海凝
编辑:陈邹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