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可脱卸手办涉黄:以性暗示为卖点,容易误导未成年人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即时
原创2025-06-10 17:25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手办涉黄案作出判决,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随后,江西永丰县人民法院又公布了一起案例,范某通过网店销售手办时,给买家发送可脱手办及手办隐私部位的局部特写图片来进行宣传,最终被判刑。

有网友疑惑,为何性文化节的成人用品可展示,制作、销售可脱手办却涉黄?6月10日,有律师向南都记者解释,“性文化节的展品具有科普教育或艺术展示属性,而涉案手办以性暗示作为核心卖点牟利。”

判例:可脱卸手办被认定系淫秽物品

南都此前报道,2023年,上海市宝山区一位居民网购手办准备收藏,到货后却发现是淫秽手办,于是向相关部门举报。2023年12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民警查扣37款3万余件手办。另查明,网店自2022年起共销售上述手办2万余件,销售金额200余万元。

经公安机关依法鉴定,上述查获的手办中,有的直接裸露刻画出性器官,其余则在替换身体部件后展现出性器官,并伴有明显挑逗性的不雅姿态,故均应认定为淫秽物品。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近期对这起手办涉黄案作出判决,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无独有偶。近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结范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据介绍,范某通过网店销售手办时,给买家发送可脱手办及手办隐私部位的局部特写图片来进行宣传,为了规避平台的警示,其还引导买家添加QQ私聊,继续销售可脱手办。

上述案件引发关注,有网友疑惑,为何性文化节的成人用品可公开展示,制作、销售可脱手办却涉黄?

6月10日,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佳峻向南都记者表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淫秽物品的核心要件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且无艺术价值”。

“性文化节中的展品通常具有科普教育或艺术展示属性,且受限于申请报批、特定场所、受众群体及展示方式,不符合‘诲淫性’要件,而涉案手办通过可脱卸设计、性器官特写等手法直接刺激性欲。”他称,“可脱”设计重点在于“脱”和“性暗示”,“以性暗示作为核心卖点牟利,无艺术或科学价值,比如单纯裸露可能不算违法,但刻意突出性器官或性行为就涉嫌违法”。

律师:淫秽手办易误导未成年人性犯罪

蔡佳峻指出,淫秽手办具有诲淫性和误导性突出、 存在流通失控风险、容易形成规模化生产和销售等危害性。淫秽手办通过可脱卸设计、性器官特写等手法直接刺激性欲,容易扭曲未成年人对性的认识,导致未成年人效仿、跟风、拍摄、传播,进而形成性犯罪诱因;网络销售突破地域限制和年龄限制,导致未成年人极容易接触到,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

相关部门如何对淫秽物品进行认定?

南都记者注意到,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淫秽物品被定义为“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物品,但“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下称“《规定》”)中进一步明确,淫秽出版物需满足“整体宣扬淫秽行为”“挑动性欲”“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且“无艺术或科学价值”等条件。

参照《规定》第四条,夹杂淫秽、色情内容而具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表现人体美的美术作品;有关人体的解剖生理知识、生育知识、疾病防治和其它有关性知识、性道德、性社会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作品,不属于淫秽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的范围。

蔡佳峻表示,“在程序方面,公安机关通常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同时由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进行内容属性判定。”

他提醒,商家设计制作销售手办时要注意,“主观上首先应守住底线,确保内容设计合规”,避免直接刻画性器官或性行为,不应露骨展示私密部位;减少过度性暗示,如避免设计成明显挑逗姿势或裸露度过高。

“销售与宣传方式要规范”,避免在电商平台使用露骨宣传图,若平台提示违规,应立即整改,注意在销售页面添加“18岁以下禁止购买”警示标识。

“此外还要严格限制购买人群,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擦边’手办。”蔡佳峻表示,商家应在正规平台交易,不引导买家私聊交易,逃避平台监管。

采写:南都记者 杨婷

编辑:张亚莉,韦娟明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新消费研究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