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被餐厅送餐机器人撞伤谁担责?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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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6-10 20:11

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郭佳佳 王瑞   近年来,送餐机器人成为不少餐厅提升效率的“新宠”,而便利的背后也潜藏了安全风险。近期,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

2024年3月16日,未成年人小贵(化名)随其母亲李某到潮州市某餐饮店用餐。用餐过程中,小贵在餐厅内跑动,由于避让不及,不慎与正在执行送餐任务的机器人发生碰撞,被撞倒在地。

事发后,小贵被紧急送往医院检查治疗,产生医疗费用470元,餐饮店垫付其中441元,并免除李某当日318元用餐费用。后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小贵法定代理人向湘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餐饮店赔偿医药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湘桥法院经审理认为,餐饮店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作为事发场所的经营者,存在过错,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另小贵事发时未满四周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作为小贵的监护人,对小贵疏于管护,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亦存在过错。

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参与度等因素,法院依法判决该餐饮店就小贵的各项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随着智能设备在经营场所的广泛应用,经营者应充分考量其运行风险,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如设置明显警示标识、优化机器人运行路线、加强日常巡检维护、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等,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

监护人在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负有密切监护职责,应时刻关注孩子的行为动态,特别是在存在潜在风险的环境应加强看管和约束,避免因疏忽大意导致意外发生。

一旦发生侵权纠纷,各方应理性对待,依据法律法规确定责任归属,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只有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都切实履行各自义务,才能有效防范风险,让科技红利真正安全惠及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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