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抢注“峨眉山”等景点商标,有人被罚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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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6-10 20:19

南都讯 记者李玲 黄莉玲 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执法机构出手严打。

6月10日,南都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2024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积极成效。总局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其中一起涉及个人恶意注册商标案。

2024年5月,四川省青川县市场监管局接上级交办线索,对何某生涉嫌恶意注册商标行为展开调查。经查,当事人何某生自2021年起,通过注册空壳个体工商户(新罗区雷翔森百货商行)及冒用他人身份(贾某春)等手段,跨省委托河南某代理机构抢注“翠云廊”“峨眉山”等知名景点商标102件,其中成功注册36件。

据执法机构介绍,何某生的行为特征表现为:注册类别与经营范围无关联、实体店铺长期无实际经营、存在商标转让牟利事实(违法所得4000元),构成典型的恶意囤积商标行为。

执法人员跨区域取证复杂,涉及福建集群注册企业、河南代理机构、厦门受让企业等多方主体,对此执法人员即时启动跨省协查机制,发函3份获取龙岩、洛阳等地关键证据,锁定空壳注册事实。

2024年10月,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市场监管局对何某生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2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本案查处跨川豫闽三省的恶意注册链条,是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恶意注册、规范商标注册秩序的典型案例,为打击商标恶意注册提供了可复制的执法经验。

编辑:黄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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