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两起悲剧!惠州大亚湾一工地淹溺、一自建房高坠各致1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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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6-12 11:04

南都讯 记者田飞  惠州一区连续两日发生事故致2人死亡。 2025年6月3日19时38分许,大亚湾霞涌街道海悦湾五期工地(霞涌第一小学东北配套道路工程)发生一起淹溺事故,6月4日6时40分许,澳头街道大温坝路一巷一自建房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分别致1人死亡。

针对该事故,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已向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发督办函,要求开展事故调查,还原事故真相,准确定性事故性质。同时,由区纪检工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6月11日,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了《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大亚湾霞涌第一小学东侧配套道路工程“6·3”一般淹溺、澳头大温坝路一巷自建房“6·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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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截图。

督办函简单披露了事故发生过程及影响,事发6月3日19时38分许,大亚湾霞涌街道海悦湾五期工地(霞涌第一小学东北配套道路工程)发生一起淹溺事故,6月4日6时40分许,澳头街道大温坝路一巷一自建房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分别致1人死亡。

督办函要求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还原事故真相,准确定性事故性质。同时,由区纪检工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要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督办函还提出,事故调查报告经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审核,同时要附上区安委会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有关情况。如在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市安委办书面说明。

目前,事故具体原因及责任认定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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