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特区政府)宣布扩大获豁免缴付飞机乘客离境税涵盖的乘客范围,相关修订令明日(6月13日)刊宪,10月1日生效。特区政府表示,新增豁免将有助吸引更多乘客使用香港国际机场,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航空枢纽的地位。
现有豁免范围
《飞机乘客离境税条例》现时容许若干类别乘客豁免缴付离境税,包括:
➤12岁以下儿童
➤直接或转机过境
➤在同一日内乘搭飞机抵港及离港
➤乘搭车辆经港珠澳大桥或乘搭船舶抵达香港国际机场并在其后乘搭飞机离开香港前一直停留在限制区内的人士等
10月1日起,豁免扩至48小时内转机人士
本年度《财政预算案》公布离境税由每名乘客120港元调升至200港元(新税率)。特区政府表示,虽然增幅只占市民和旅客整体出行开支很小部分,对飞机乘客影响轻微,但为提高香港国际机场竞争力,在考虑持份者意见后扩大豁免范围。
相关修订令扩大获豁免缴付飞机乘客离境税的乘客范围至以下两类:
1.涵盖乘搭飞机抵达香港机场、然后于抵达当日或下一日于香港机场乘搭飞机离境的乘客,即最多48小时;以及
2.以乘搭飞机以外的方式经过出入境检查抵达香港、然后于抵达当日或下一日于香港机场乘搭飞机离境的乘客,最多也为48小时。
上述两项新增豁免10月1日与离境税新税率一并生效,于当日或之后抵港并符合豁免条件的乘客将获豁免离境税。条例会加入豁除条文,以防止个别人士刻意在短时间内往返香港和内地或澳门以符合豁免离境税资格。
根据去年航空客运统计数字,两项豁免每年可惠及约83万名航空转机乘客和约250万名多式联运转机乘客,政府每年收入可能减少约6亿7千万港元。由于会有更多转机旅客逗留期间在酒店住宿和本地消费,豁免将带来正面经济效益。
修订令下周三(6月18日)提交立法会省览。特区政府将委托机场管理局(机管局)一站式处理所有合资格乘客的退款申请,机管局将设立新电子申请平台,供乘客申请在机场收取现金退款或以其他方式例如信用卡或电子支付平台退款。
有关详情,请浏览: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6/11/P2025061100326.htm?fontSize=3
来源:南方+
编辑: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