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不了了!南都独家还原东凤火灾救援:街坊掀车为消防车让路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中山
原创2025-06-13 09:43

6月11日凌晨5时40分,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广壹废品收购站突发火灾,烈焰裹挟着塑料燃烧的刺鼻浓烟直冲夜空。当消防救援车辆抵达村里一条“银河仔”的河涌之上时,两台违停轿车如铁锁般横亘在小桥的通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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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了了,救火要紧!”“大家帮忙抬一下车,给消防车让路”。十余位穿着睡衣、拖鞋的居民自发聚集。随着“一!二!三!”的吼声,一吨多重的轿车在1分钟内被推翻侧身,让出了一条紧急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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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危急的是,临近收购站的一家餐馆内,还存放着十余个燃气液化气瓶,高温炙烤下随时可能爆炸。正当店主老罗一筹莫展时,已安全疏散的街坊们纷纷过来搭手,短短几分钟就将十余个燃气瓶转移到安全地方。

东凤镇应急管理局通报称,涉事车主将面临妨碍消防救援的行政处罚。

巡逻员“火眼金睛”发现火情 邻里“暖心接力”转移燃气瓶

6月10日晚上8点,吉昌村村委治保会主任谭镇驹轮值夜班。11日凌晨5点半左右,离交班尚有两个多小时。当他巡逻到吉昌路一带,忽然发现一团暗黑色的烟雾正从某处民居后方升起。谭镇驹下意识地紧握对讲机,朝着浓烟源头的方向飞奔而去。

抵达现场后,谭镇驹发现,浓烟的源头是村内的一间废品收购站,凑近了看,浓烟之中竟有些暗红火光在其中闪烁。“吉昌村废品收购站起火,火势不小,速来支援!”谭镇驹即刻用对讲机将相关情况上报给东凤消防救援大队。同时,他又迅速通知村委会,寻求最近的支援。

数分钟后,闻讯赶来的村干部和村委会工作人员也加入到紧急救援中。此时,大多数人尚在梦乡之中。谭镇驹和村委会工作人员挨家挨户敲门,通知大家火势严重,组织大家撤离。“5:40,村委会的人叫我们起来,说旁边发生火宅,让我们赶紧撤离”,回想起火灾,村民李先生(化名)仍有些后怕,“多亏了村委会的人及时通知,我们才能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附近的废品收购站着火了,赶紧来看看你的店铺有无受到影响”,随着火势蔓延,波及到紧邻废品收购站的一家美食店。几乎同时,睡得迷迷糊糊的老罗突然接到村委会的电话。“店里还存放着多个燃气罐,得赶紧搬到安全的地方”,老罗一个激灵从床上跳起,顾不上洗漱,急匆匆赶往店铺。

5:45左右,老罗赶到店铺,拉开卷闸门,一股热浪袭来。因店里主打火锅,十余张台下面都有一罐燃气连着桌上的灶头,拆卸下来还得费一番功夫。正当老罗一筹莫展时,已安全疏散的街坊们纷纷过来搭手,短短几分钟就将十余个燃气瓶转移到安全地方。

两小车堵住通道救援遇阻 群众合力推车“紧急开路”

正当老罗的店内忙得热火朝天时,店外也是焦灼一片——数米开外有一条当地人称作“银河仔”的河涌之上,有一座宽约12米的小桥,可供三四辆小轿车通行,桥面画有黄色网格线,严格禁止一切车辆长时或临时停车。

火灾发生时,一台消防车停在桥上在“银河仔”取水灭火,两台小车并排停在桥上,将整座桥占得满满当当,以致后面的消防车无法通行。

11日,网上流传多段“群众合力挪车为消防车让道”的视频,不少网友纷纷留言为这一行为点赞。“早上五点多村里有人说发生了火灾,我们赶到了现场发现火势较大,”村民梁先生正是当时合力挪车的一员,他表示当时火势紧急,有两辆车辆阻挡住了消防车的通行道路,“6点左右我们就联系了车主,其中一位挪走了,但另一位未留下挪车电话,只能通过交警联系,过了半小时也没能联系上,更要命的是这台车停在靠中间的位置,直接影响到消防车的通行”。

此时,老罗刚料理完店里的事务,在人群中关注着救火进展,看着不远处火光冲天,消防车却不能通行,老罗不由得眉头紧锁。“等不了了,救火要紧!”老罗手一挥,一个跨步走出人群,“大家帮忙抬一下车,给消防车让让路”。为了不耽误消防车救援时间,十多位村民合力,在6:30左右将这辆车挪到一边,打通了救援通道。

“第一次还没挪走,后来大家一起帮忙才将车辆挪走。”梁先生表示整个挪车过程也就一两分钟,前后十多位村民参与了挪车的行动,“幸好有大家一起齐心协力,这才没耽误救火”。

12日上午,南都记者来到东凤镇吉昌村废品站,现场还能闻到塑料燃烧后的气味。谭镇驹坐在一户居民家门口,从6月10日晚上8点到此刻,他几乎没有合眼,从发现火灾、疏散群众、灭完火,再到留守观察,谭镇驹一直坚持到下一个轮班,“守了一整夜,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一点也不能马虎”。

聚焦

起火原因是什么?

天气较为炎热,或由纸皮自燃引发

6月11日,中山市东凤镇应急管理局发布两则情况通报。通报称,11日5时40分,东凤消防部门接报称吉昌村广壹废品收购站发生火灾,消防队员迅速到达现场展开扑救。截至当日6时30分,火势已得到控制。经全力搜救,确认现场无人员被困及伤亡。

东凤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刘瑶表示,通过与企业经营者和消防初步的判断,可能是纸皮自燃引起的火灾。刘瑶称最近天气较为炎热,以往的案例中也出现过本身纸皮自燃的情况。针对此次火灾,东凤镇在当日组织了相关同行业的人员以及村干部等,到现场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刘瑶表示,东凤镇计划在全镇范围内对于锌铁棚的和废品收购站的行业进行全面整治。

违停车辆如何处理?

有关部门表示将严肃追究车主责任

消防救援车辆被违停车辆堵塞,无法正常通行,涉事违停车辆将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此前,东凤镇应急管理局通报称,涉事车辆涉嫌违规占用道路,严重妨碍消防车辆通行,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追究其车主责任。

南都记者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律师说法

避免公共利益遭受紧急危险的合理行为

未故意破坏车辆无需赔偿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伟荣表示,在这起火灾事件中,违停车主和推车群众的法律责任需从行政及民事角度综合评估。

首先,涉事车主的责任较为明确。从行政层面看,车主在禁停路段违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和第93条的规定,交警部门可对其处以罚款并扣分,甚至拖移车辆。同时,车主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2条的规定,相关部门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车主进行处罚。从民事责任看,若因消防车辆通行受阻导致火灾损失扩大(如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被侵权人(如废品收购站或周边居民)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起诉车主索赔,但需证明违停行为与损害扩大之间的因果关系。

其次,推车群众是否需赔偿车辆损坏,取决于行为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2条紧急避险规定,群众为保障消防车通行而推开违停车辆,属于为避免公共利益遭受紧急危险的合理行为,只要手段必要(如未故意破坏车辆),则无需赔偿。本案中“合力推开”的描述表明行为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因此群众大概率无需赔偿。

统筹:唐建丰

采写:南都记者 刘贤沛 黄敬奎 吕婧 刘继贤 实习生 曾东涛

摄影:南都记者 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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