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称,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存在燃气经营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万元罚款。
根据通报,2025年5月28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石排分局执法人员,在东莞市石排镇横山上宝潭横山公寓A栋512室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发现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存在燃气经营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天眼查信息显示,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 (曾用名:东莞市农兴燃料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月13日,南都记者多次拨打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在天眼查显示的电话,但一直未能接通。
图源:广东兴华燃气集团官网。
“广东兴华燃气集团”官网资料显示,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隶属于该燃气集团。“广东兴华燃气集团”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2.2亿元,主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和管道燃气(含天然气与石油气)、实业投资等,属下有11家子公司,是广东省燃气协会副会长单位以及东莞市燃气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南都记者留意到,本月初,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曾通报,同样隶属于“广东兴华燃气集团”的东莞市兴华燃料贸易有限公司,因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被处以1.1万元罚款。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