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行政边界,广东汕头、揭阳两市协同立法共护“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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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6-13 22:54

6月13日,广东汕头、揭阳两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召开《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苑莉主持,广东省、汕头市、揭阳市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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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为何要立法?

练江是粤东地区第三大河流,也是汕头、揭阳两市的“母亲河”,因河道弯曲、蜿蜒如练而得名。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将练江污染作为反面典型予以通报。多年来,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推动下,经过汕头、揭阳两市的共同努力,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创造了从“污染典型”到“治污典范”的奇迹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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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江普宁段。普宁市委宣传部供图

在治理过程中,汕头、揭阳两市都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经验举措。但也都面临着上下游协同治理机制有待完善,防控长效措施需要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机制有待健全,民众参与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破解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

5月28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这是继去年珠海、中山探索开展前山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后,广东省又一个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协同立法的重大成果。据介绍,两项法规将于2025年6月18日正式(同步)生效实施。

法规内容是什么?

本次汕头与揭阳实施“一条例一规定”,是汕头、揭阳两市统筹推进练江流域协同立法工作的创新实践,是两市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任务、落实“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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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汕头市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共六章51条,主要围绕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进行规范。《条例》打破揭阳、汕头两地行政区划限制,创新性采用“专章+规定”对接的协同立法形式,统一使用设区的市立法权。《条例》还创制性规定了人大协同监督方式,明确揭阳、汕头两市人大常委会建立监督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

据揭阳市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在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上,揭阳已经有了立法,即《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新法规名称定为《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并将立法内容聚焦在与汕头市建立协同保护练江的工作机制。

具体治理怎么做?

练江发源于揭阳普宁市,流经汕头潮南区、潮阳区,在海门湾入海。发布会上,汕头潮阳区、潮南区,揭阳普宁市主要负责同志围绕“练江治理”同题共答。

普宁市

强化源头防控,完善治污设施;

与汕头建立水环境质量、突发污染事件实时共享机制,确保信息通报“零时差”;

针对跨区域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

以普宁练江生态文明展览馆为载体,与汕头共建“污染典型—治污典范”主题展示体系;

汕头潮阳区

将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等纳入“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以“绿美广东”为工作推力,重塑流域生态本底;

汕头潮南区

运用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无死角”监督检查;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示机制,增加巡查频次和密度;

将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作为对各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的硬指标;

将《条例》精神和水污染防治等环保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李佳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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