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东莞黄江清龙路218号洗砂场“9·18”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称,2024年9月18日9时30分许,东莞市黄江镇长龙社区清龙路218号洗砂场内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45万元。
经调查认定,东莞黄江清龙路218号洗砂场“9·18”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因抽水电机电源电线电缆破损引起漏电,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从而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2024年9月18日9时许,陈致辉洗砂场厂厂长安排陈某(死者)负责机修工作。9时20分许,陈某在流水线的脱水筛旁对抽水电机进行调试。事发前,电机淹没在水中,另一机修工许某前去打开抽水电机电源,陈某留在原地。9点34分许,陈某左脚迈开弯腰拿铲子,疑似触电跌倒,瞬间仰面跌倒在水中,口吐白沫,昏迷无意识。在控制室的许某发现陈某倒地后,连同员工莫某一起把陈某抬上地面进行心肺复苏按压急救,并让莫某拨打120急救电话。
《报告》显示,事故直接原因为事发位置的抽水电机电源电线破损引起绝缘降低漏电,抽水电机电源控制回路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死者陈某到涉水区域进行抽水电机检查时触电;触电后,开关未能自动断开抽水电机电源回路,导致电流长时间通过陈某身体造成严重伤害。
据勘查,涉事抽水电机电源线铺设不规范,电源线随意放置在地面上、砂土泥里或是挂在金属设备上,未做任何防护措施。
由于人员踩踏、重物碾轧或其他原因造成了电源线外皮损伤引起绝缘电阻降低;用验电笔检查抽水管附近电源线存在151V、130V等不同的电压;将水管附近的电源线泡在水中后,对电源线及电机绝缘电阻测试灰色线绝缘电阻为零,判定该位置电源线绝缘降低,存在漏电,周围区域包括水中、电机等位置都带电。
此外,陈某作为陈致辉洗砂场的实际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电缆未做保护措施随意拉接,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抽水电机电源线外皮损伤的安全隐患;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受纳证》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在黄江镇城管分局对洗砂场进行查封断电后,洗砂场仍私自通电生产。
本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居民死亡证明(推断)书》载明,陈某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骤停,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45万元。
事故发生后,已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
《报告》指出,本次事故暴露出企业内部关系复杂混乱,责任分工划分不明确,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缺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电缆随意拉接,隐患排查治理缺失。监管部门和属地社区对于该洗砂场的监管存在盲区。
采写:南都记者 曾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