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诊所推出“50元输液3天”活动引争议!当地称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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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6-21 15:11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家诊所推出“50元输液3天”的优惠活动,引发争议。6月21日,南都记者从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涉事诊所负责人称网传图片属实,是3月做活动时被拍下,近期才传上网络。经初步核实,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涉嫌违反相关规定,该局已立案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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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帖截图。

网友发布的帖子显示,现场有穿着白大褂的人员,并立有一个展板,上面的文字显示“金牛区任克咳诊所28周年优惠活动,50元输三天液”,还列出了多个优惠项目及输液用药,标明了诊所原价和优惠价。

6月21日,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近日,网上出现成都市金牛区一诊所“50元输三天液”广告相关图片信息,引发社会关注。6月18日获悉线索后,该局赓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通报显示,经联系金牛区任克咳诊所负责人,其称网传图片属实,是在今年3月15日前后,为了做周年优惠活动,在抚琴综合市场抚琴南三巷门口放置了展板,放置时间为每天下午4点至6点之间大约1个多小时,放置了三天后被举报,卫生健康部门随即作出了处理,后面就未再宣传了,网传照片是3月做活动时被拍下近期才传上网络。经查,金牛区任克咳诊所是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于6月19日到诊所现场查看,未发现放置展板。

通报指出,根据网传图片,展板上的内容介绍了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属于医疗广告。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经初步核实,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和《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该局已立案开展调查,对涉嫌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下一步,该局将联合区卫健局加强对该诊疗机构的监管,共同做好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增加普法宣传频次,增强医疗机构守法自觉,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的发生。

采写:南都记者 张倩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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