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禅城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通过表决,
决定任命欧磊为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决定任命叶江春为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陈书勤为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任命关羡湛为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谢泽斌为佛山市禅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任命杨梅玉为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叶美平为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徐桂玲为佛山市禅城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先鸿为佛山市禅城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黄佰赞为佛山市禅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关杰为佛山市禅城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胡腾为佛山市禅城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曹彦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祖庙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肖华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江汉基的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陈先鸿的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叶美平的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李奕的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梁梓熙的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丁勇途的佛山市禅城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绍华的佛山市禅城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冯聪的佛山市禅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关杰的佛山市禅城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展宏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黄庆孝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张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邱小华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谢恒崧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何东明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朱微微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谢伟娟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会上还表决通过《关于接受何万龙同志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信息来源:禅城融媒
整合:南都记者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