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发布多份《告知函》送达公告。深圳一家企业的两辆车涉嫌擅自在东莞凤岗镇公路上超限行驶,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且因负责人(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共有18份《告知函》被公开。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发布的部分《告知函》。
据了解,上述18份《告知函》均为6月13日当天公开,告知对象均为深圳市越景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企业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负责人(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告知函》,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企业公告送达对应函号的《告知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18份《告知函》的内容主要涉及深圳市越景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牌号为粤BKV559、粤BKZ595两辆车“超限行驶”问题。根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检测,2024年6月22日至10月10日期间,上述两辆车在东莞市行驶至凤岗镇金凤凰大桥(G2202567km+900m),经检测发现有不同程度的超限(最低超限1.616吨、最高超限16.364吨),共有18次涉嫌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其中,粤BKV559有16次、粤BKZ595有2次。
企查查信息显示,深圳市越景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注册地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目前,该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法人被“限制高消费”。6月26日下午,南都记者拨通该公司法人梁某注册时的联系电话,被告知“打错电话了”。随后再打,已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的《告知函》提醒,请深圳市越景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收到告知函15日内到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东城立新交通大厦)配合接受调查,逾期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莫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