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命毒师”翻车记:自学制毒未遂,被判蹲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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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6-26 21:33

南都讯 记者赵青 实习生姚雨笛 通讯员谢君源 文方遒 毛榕谦   6月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其中一宗案件涉及自学制毒方法、网购原料器材制造毒品。

2024年5月起,被告人黄某龙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平台搜索依托咪酯合成文献资料,学习制毒方法,并分批次网购专业器材及化工原料,在其住所厨房内多次尝试制造依托咪酯。

2024年9月,公安机关将黄某龙抓获,现场查获制毒工具及原料一批,经鉴定,厨房墙壁及台面擦拭物分别检出依托咪酯、异丙帕酯、美托咪酯成分,但未查获依托咪酯成品或半成品。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制造毒品罪判处黄某龙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该判决已生效。

本案中,被告人黄某龙通过专业文献资料学习制毒技术,购置专用设备,在居民区内设立制毒窝点,具有较大的现实危险和主观恶性。

其虽未制造出毒品成品,但只要以制造毒品为目的实施了制备原料、调试工艺等实质性行为,即可认定为制造毒品罪(未遂),体现了“源头打击、从严治毒”的司法政策。

法官提醒,近年来,新型毒品种类不断翻新,常伪装成“合法化工品”“电子烟添加剂”等,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需提高警惕。

司法机关对涉及新型毒品的犯罪,无论既遂与否,均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从源头上遏制毒品犯罪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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