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宋承翰 发自北京 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草案)》在全国人大官网挂网,对外征求意见。近几年医保领域改革频繁,草案将成熟定型的改革成果明确为法律制度,对还需进一步改革的事项作出原则规定,留出改革探索空间。
南都记者注意到,此次医疗保障法的一个突破性规定来自第二十二条: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中医药、疾病预防控制、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可以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临时调整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这一临时调整支付范围的做法,在新冠疫苗等项目上曾有先例,此次则是以立法形式予以明确。
2021年,随着新冠疫苗逐步启动接种,中国官方宣布了全面免费接种政策,即由财政和医保共同分摊,医保方面主要动用医保基金滚存结余支付。这一做法在当时颇具突破性。一直以来,业界以及不少代表委员都呼吁,由医保支付一部分疫苗接种费用,以缓解公众负担,提高二类疫苗的接种率。然而,医保方面一直强调基金筹资水平低、承受能力有限,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疫苗等非治疗性的项目。此外,社会保险法也明确,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也因此,2021年时发布由医保参与支付新冠疫苗的政策颇受业内关注,被视为一项重要决策。而此次医疗保障法(草案)写入了“临时调整”条款,则为该做法明确了法律依据。
此外,据新华社报道,首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共7章50条,系统规定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加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优化医疗保障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助力依法健全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有效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打牢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制度基础。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介绍,草案设专章系统规定了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对较为成熟定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明确了参保范围、筹资方式和待遇保障等。
草案还明确,国家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编辑:潘珊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