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自6月28日起,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全面实施民航局关于充电宝携带的新规定。根据新规,旅客将被禁止携带不合规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对此,深圳机场将为不合规充电宝提供7天暂存服务。
根据民航局的通知要求,深圳机场将于6月28日起执行充电宝携带查验新政策,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将禁止携带乘坐境内航班。深圳机场已在航站楼内张贴宣传提示,提醒旅客注意新规。
对于无法携带乘机的充电宝,深圳机场将为旅客提供免费暂存服务。暂存位置设在航站楼四层值机岛B岛岛尾柜台,暂存期限为7天。工作人员将为旅客开具回执单,旅客需在暂存时限范围内凭回执单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弃处理。
对于安克公司、罗马仕公司召回的充电宝,旅客可按流程要求申请召回后,将充电宝交给值机岛B岛岛尾柜台、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的工作人员,按自弃处理。机场方面特别提醒,目前驻场快递公司暂不接收充电宝快递业务,建议有需求的旅客提前咨询顺丰等公司了解。
对于有被召回批次的品牌但不在召回批次之列,且有3C标识的充电宝,旅客还需满足容量及数量要求等条件,方可携带。额定能量标识清晰且无鼓包、破损,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直接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需经航空公司批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
深圳机场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航局本次通知仅针对旅客携带的充电宝产品,对于旅客携带的其他电池或含电池产品,深圳机场按原检查标准和要求执行。乘坐深圳始发的国际及地区航班,充电宝仍按原标准执行。
据悉,旅客可在“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方网站“消费品召回”栏目查询充电宝是否属于厂家召回充电宝。国外生产的充电宝不用依照“3C和召回”的要求查验,按原要求标准执行。可反向充电的产品,检查标准按原要求执行。
为保障公共安全,旅客自弃的充电宝会由深圳机场安检统一收集后,移交给具备资质的危废处理中心进行专业处置,避免因不当处置引发安全风险。
采写:南都记者 张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