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用作村民道路,中山这一合作经济社被罚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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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7-02 21:12

南都讯 记者黄敬奎 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用作村民道路。7月2日,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向中山市沙溪镇濠涌村敦陶股份合作经济社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62.9平方米土地;没收非法占用符合规划的462.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共计罚款13933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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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粤中沙溪执罚字〔2025〕316号”显示,经调查查明,中山市沙溪镇濠涌村敦陶股份合作经济社未经依法批准于2024年2月始,占用位于中山市沙溪镇濠涌村敦陶小组(土名:柚柑林)的土地实施建设,建成硬底化水泥道路,用作村民道路。

经实地测量,占用土地面积462.9平方米(折合0.6944亩),测量图编号为D24VBD20250022,该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非耕地及非可调整的农用地(一般农用地)462.9平方米。根据《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宗用地全部符合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相关法律法规,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向中山市沙溪镇濠涌村敦陶股份合作经济社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处罚内容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62.9平方米土地; 没收非法占用符合规划的462.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对非法占用的462.9平方米非耕地及非可调整的农用地(一般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301元的罚款,共计罚款13933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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